2013年10月,2000万人的开房信息被泄露;2013年11月,7000多万个QQ群信息被泄露;2014年3月,携程网安全支付日志可被下载,大量用户银行卡信息被泄露……近年来,网络和信息化在给人们工作和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很多安全问题。由于系统漏洞、黑客攻击、个人操作不当等原因,特别是一些不法分子通过地址欺骗、身份冒充、网络钓鱼、拒绝服务、非授权访问、木马病毒等攻击手段,窃取他人的信息和财富,导致大家时刻处在网络安全风险之中。 互联网时代,你我都是没有隐私的透明人。这话一点都不夸张,据国家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披露的数据,我国的手机用户平均每周至少接收到12条垃圾短信;近九成的人曾经遭遇信息泄露的困扰;你花1000元就可以买到某连锁酒店600万会员的个人信息和开房记录;花1毛钱就可以买到包含姓名、年龄、家庭住址和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的求职简历……这样的尴尬现实,无力又无奈地诠释了隐私危机的现状。 没有人否认,我们正遭遇着前所未有的“隐私危机”。至于其罪魁祸首,大概可以分为两方面,一方面,是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我们经常可以在QQ空间、微博上看到一些人的电话、手机号甚至是家庭住址;另一方面,则是一些无良的企业。有调查显示,引发隐私危机的四大祸首是:手机通讯运营商,网络,诸如地产中介、物业公司和航空公司之类的商业服务机构以及银行。同时,有内部人士透露,在中介、银行、保险、航空公司等机构间,未经授权或超出授权范围“共享”客户信息,早已是公开的秘密。 当个人隐私成为公开的秘密,当你开个房刷个卡全世界都知道,这样的现实的确很可怕。这意味着,你拥有的隐私权,更大程度上只是一种纸面上的权利。就当下来说,我国对个人隐私的法律保护,零碎地分散在各大法律里面,如刑法、民法等。零散的法律要想成为呵护公众隐私权的“有力盾牌”,的确有点痴心妄想了。 在国外,大多有专门保护隐私的法律,而我们没有,这也导致了执法上的一些尴尬。一方面,暴露别人隐私到怎样的一种程度才算侵害隐私权?到哪种地步需要负法律责任?这些问题,需要专门的法律来阐释,但很遗憾,我国目前尚没有《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法》,尽管一直有专家建议,但法律一直难产。另一方面,个人的隐私权受到侵犯时,又该如何快速有效地获得法律救济?如果有专门的法律,操作起来就要方便很多。 在一个“人人裸奔”的社会,我们需要强调保护隐私的重要性与紧迫性,而这则需要法律护航。一则,要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侵犯隐私权的各种类型,厘清其中的界限;二则,要以严刑峻法的方式来惩戒违法者,一定要让违法成本大大高于获利成本,这样才能形成必要的震慑效应。毕竟,隐私权不保护好的话,每个人都是潜在的受害者。 重庆晨报评论员 龙敏飞 |
相关阅读:
- [ 05-13]出租车装监控眼别忽视隐私权
- [ 04-28]“斗小三”不能成为侵犯隐私的借口
- [ 04-28]APP"秘密树洞"背后的隐私漏洞
- [ 04-22]女生反性别歧视何须脱掉上衣?
- [ 04-01]追逐明星私生活太无聊
- [ 04-01]议论明星“出轨”不都是“八卦”
- [ 03-31]当隐私被互联网改变
- [ 03-04]患者化验单据怎能管理混乱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