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民举报,四川合江交警大队副大队长许江带女下属开房弄丢配枪,并与当地一家汽车修理厂有不正当利益输送关系。合江警方随后回应,4月26日许江到泸州办私事,将枪放在宾馆房间枕头下离开,服务员发现枪支后报警。警方还表示,许江是托女协警的朋友办事,但其朋友没露面,1小时后女协警离开了宾馆。“这不算丢枪,是枪支暂时性失控。”(5月25日《华西都市报》) “暂时性失控”目前已经和“临时性强奸”一词并列起来,为网友们所嘲讽和调笑,因为他们并不相信当地警方的解释。但我发现新闻中有一个细节,即提到当事交警许江“离开宾馆时并未退房。”没有退房,名义上就是可能还要回来,那么如果不是服务员打扫房间发现,许江回房后再拿走配枪也未可知。所以“失控”而非“丢枪”一说,多少有些道理。可是,警方称许江开房是为了和女下属的朋友谈事,那么朋友没来,女下属也走了,许江也没有理由再回房间。这么一看,“丢枪”似乎又是必然的。 在这个案件里,有没有私情其实是次要的,而利益输送的问题没有得到正面回应,唯有“丢枪”处于可与不可之间。警察配枪,对老百姓来说也算国之利器了,是十分敏感的东西。一个交警在礼拜六莫名其妙地带枪去宾馆,莫名其妙地把枪塞进枕头下,莫名其妙地与女下属共度一小时,又莫名其妙地忘记拿枪走掉了,无论在制度上违反了多少规定,给民众的感觉都只有一个,那就是很担心、很不安。 很担心枪真的丢失,更不安一个不负责的人在使用这把枪。借用警方的话,是用枪权力的失控。无论这种失控是暂时还是一贯,想来都十分可怖。尤其是在这么一个不负责的警察背后,纪律部队的规章制度如废纸一张,整个内部的监督和管理都有着值得怀疑的混乱与松懈。 那么如此一支地方警察队伍,如何保一方平安,为正义之盾牌?这才是核心疑虑之所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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