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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腐败搭了领导腐败的“便车”

2014-05-23 08:53:46晏 扬来源:长江日报责任编辑:林雯晶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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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司机,被一些人称为“二号首长”,级别不高甚至没有级别,但有着“特殊权力”。河南新安县政协原副主席高某的司机王某,就深谙此道。2005年5月至2006年3月,王某通过购买假餐饮、住宿发票,虚开加油发票报销的方式,骗取公款47万余元。近日,王某被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5月22日《河南商报》)

仅仅10个月时间,司机王某就贪污47万余元,着实令人惊讶,其贪污公款的速度、容易度、猖狂程度一点不亚于某些贪官。像王某这样的司机并非个别——前不久某地公开三公经费,其中妇联每辆公车一年的运行维护经费高达11万元,不妨查一查,如此令人咋舌的费用背后,是否也有司机们在捣鬼。

贪污受贿的本质是权力滥用和腐败,王某作为一名司机,自身并没有权力,他之所以能够大肆贪污,只是“借用”了领导的权力。更准确地说,司机腐败只是钻了领导腐败的空子。从报道中可知,如果没有领导高某随便在电业公司报销费用的腐败,司机就没有空子可钻;如果不是电业公司对领导高某的要求言听计从,司机就没有“便车”可搭。进一步说,如果作为领导的高某是清正廉洁的,他的司机就不会“近墨者黑”进而胆大妄为;反之,作为领导的高某自已都滥用权力、贪污腐败,又怎么可能对自己的司机严加要求?

事实上,这起司机贪污案并没有多少新意可言,其本质仍然是权力滥用和腐败。因此,防止司机腐败的唯一途径仍然是约束领导干部的权力,只有将领导干部的权力关进“笼子”,领导干部才会将司机的行为关进“笼子”;只要遏制住了领导干部的腐败,司机的腐败便无所依附,正所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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