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西岸时评>经济论衡> 正文

消费者对电信市场的期待不只是“钱”

2014-05-19 09:29:11侯文坤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责任编辑:林雯晶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联合发布了《关于电信业务资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通告》,明确放开所有电信业务资费,电信企业可以自主定价。电信业务资费“放开”似乎宣告着“用户为大”时代的来临,但电信市场长期存在的消费服务诟病能否“药到病除”?

事实上,相比此前开放虚拟运营商牌照后多家民营企业获牌的消息,消费者对电信资费由市场调节并没有表现出很积极的回应,究其根本是国内的电信行业没能做到开放竞争。即便放开电信业务资费,由于市场竞争并不充分,能给消费者带来的实惠,依然会比较有限。也正是由于长期的市场竞争不充分,导致国内电信行业一直饱受诟病。

此次似要逐步放开电信市场的多种举措虽“千呼万唤始出来”,但目前来看也还是“犹抱琵琶半遮面”。一方面,国内基础运营商只有三家,它们之间本身就还没有形成充分的竞争,更多的是默契地“打闹”;另一方面,虚拟运营商虽然已开始进入电信市场,但如今放开准入的也只是中、下游市场的经营和价格,上游仍然由传统的三大运营商所把持。如果说一个封闭的市场是不健康的,那么一个只靠內部竞争的市场仍旧是不健全的。

同样,对消费者而言,简单的电信资费市场化显然不是最重要的,降价背后能否提质?诸如带号转网、降低网间语音结算、网络资源共享、改变互联网低网速高资费……消费者在价格之外还有更多的期盼,而这些都还有待国内电信市场能进一步打破垄断,破除壁垒,丰富完善所有市场要素,让消费者真正能够充分享受市场竞争带来的优质服务。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