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西岸时评>最新原创> 正文

路政执法乱罚款 “以罚代管”何时休?

2014-05-19 07:42:44曾阿良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林锦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近日,央视财经《经济半小时》记者走访调查山东市部分地区路政工作人员的执法情况,发现道路交通乱罚款现象依然存在。对于超限车辆,无视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道路交通安全依就存在隐患。交通部历时3个月的专项整治活动并未取得实际成效,在利益面前交通乱罚款问题究竟该如何杜绝?(5月18日,新华网)

近年来,货车超限超载等现象作为道路交通的“顽疾”一直存在,成了道路交通安全的一大“杀手”。这些严重违章的货运车辆,在罚款、卸货、扣分、刑拘这一系列整治措施之下,还能畅通行驶,问题到底出在哪里?

前不久,国家为了整顿道路交通秩序,开展了历时3个月的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查处公路运输中的超限、超载等问题。整治活动结束后,央视财经《经济半小时》记者发现,“以罚代管”的现象比较严重,即超限、超载等行为只受到了处罚,但没有得到纠正。执法人员只罚款不卸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为此依旧存在。那么,为什么路政执法者敢乱罚款,无视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以罚代管”何时休?

其实,只罚款不卸货无非是权力变现的勾当。以罚款大赦网开一面,这无疑是对违章的纵容,简直和“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消除交通安全隐患”的法律法规背道而驰!“不卸货”调动驾驶员缴纳罚款的积极性,其落脚点最终在以罚款创收。当罚款成为最终目的时,治理超载现象只会变成走过场。因此,如果只是在“罚款”上做文章,问题不但不能真正解决,还将导致超载现象愈演愈烈,成为恶性循环。

请问,如此执法,法律还有什么威慑力?

我们既感叹相关部门为了“创收”的挖空心思,又不得不由衷地佩服敢于和国家法规政策公然“唱反调”的“勇气”。实际上,只罚款不卸货并不是山东交警首创。近年来,道路交通乱象频发,公路上出现的乱罚款问题普遍存在。如此滥用职权,法律的尊严、政府部门的公信力,以及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无不受损。

道路乱罚款的问题根本原因是缺乏监督导致之下,少数单位和个人对行政执法权的滥用。这说明在一些地方,利益面前国家的政令是得不到遵守的。那么,怎样让执法者知法守法?怎样让主管部门的政令真正得到落实?这不仅考验着主管部门的监督决心,更是一场法律和私利的博弈。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