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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明吃官司”照见三重流弊

2014-05-15 16:07  郭之纯 来源:燕赵晚报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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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有风险,代言需谨慎”。近年来,不少名人明星在通过代言获取不菲利益的同时,也程度不同地尝到了苦头,典型如葛优、宋丹丹、郭德刚等。现在,这一名单中有可能要加上姚明——据悉,由于认为自己购买的汤臣倍健产品存在虚假宣传问题,日前有消费者将北京一家公司和该产品代言人姚明告上了法庭,并获正式立案。(《中国青年报》5月14日)

姚明的形象一直很阳光,很正能量,所以姚明为此成为被告,令很多人感觉到意外。虽然,吃官司与输官司是两回事,姚明及其所代言的公司在法律意义上目前还不是输家,但对姚明个人来说,一旦摊上这样的事情,从公共形象和社会影响的角度看其实已经输了不少。无论法律怎么判决,都难免有些公众会把姚明也归于唯利是图的明星之列。

也有网友认为该案有点无厘头,理由是销售商擅自夸大宣传,而姚明是给生产商代言,两不相干。不过,全面看姚明为汤臣倍健公司所做的宣传,他当上被告也并非毫无缘由,比如一则广告是这样的:“你怎样对待你的身体,你的身体就怎样对待你。汤臣倍健蛋白质粉,每天坚持喝一杯,每天积累抵抗力,为家人健康积分。”这样的广告词,怎么看也有些绝对、有些涉嫌夸大吧。而夸大与虚假之间往往并无明确的界限。

姚明吃官司一事,寓意丰富,如同一面镜子,照出了当下商界、媒体及公共管理方面的诸多流弊。

夸大效果、打擦边球、借助名人效应制造神话,在时下的商界颇多存在,尤其是保健品、药品市场的惯用手法。中国商业联合会媒体购物专业委员会5月13日发布的第24期通报中,50余种保健品、药品涉嫌虚假广告,包括一些大型企业如三九集团、北京同仁堂也牵涉其中。在这样的过程中,无底线的商家、媒体及名人成为联盟,以“忽悠死人不偿命”的勇气和热情,大肆贩卖所谓的秘方产品,搅乱市场的同时,也同时拉低了三方面的道德底线,起到了极坏的示范作用。

比如在上面的通报中,涉及到的地方电视台达50多家,纸媒10来种,被点名的名人则有相声演员唐杰忠,影视演员雷恪生、游本昌,主持人那威,国家女排前主教练陈忠和等。某些商家和媒体之所以敢如此乱来,关键还在于相关管理不到位、不严格。中国有《广告法》,对广告也有专门的监督管理部门,所以,面对那些天天骚扰人们视听的虚假广告时,谴责名人明星是不够的,斥责无良商家和媒体也不够,对相关管理部门是否尽职尽责也有必要进行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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