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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场舞降噪不能以噪制噪

2014-05-13 07:53 钟雨果 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林锦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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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县洲芙蓉园的一些业主对广场舞噪音烦躁不已,可以找政府,或者直接跟跳广场舞的老人们协商,真诚地沟通,直到找出良好的解决方案,而不是拿高音喇叭对跳广场舞的老人们喊话,以噪制噪是不合理的,非理性的。

随着城市的发展,老人们的生活质量也在改善,广场舞是他们改善生活质量,锻炼身体的方式之一。然而,由于一部分老年人没有控制时间和音量,使得附近居民烦不胜烦。广场舞已经成了城市噪音之一,让广场舞降噪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但解决广场舞降噪问题不是简单粗暴地执行,也不是对抗式地示威,喊话。我们要考虑到,这是一群老年人,他们是长辈,我们是晚辈,我们要尊重他们;他们年轻的时候大多艰苦奋斗,到老了,想要拥有一个有质量的晚年生活,我们应当予以理解。

当然,理解并不代表纵容。我们难以忍受噪音,广场舞噪音也确实是个让人烦恼的问题。根据《物权法》的九十条的规定,噪音扰民是一种侵犯相邻权的行为。当居民权利受到侵犯时,有权利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但是,在动用法律武器之前,我们是否可以与这些老年人真诚沟通?我们是否可以共同商量出好办法来解决问题?

手持喇叭,用更大的噪音来喊话,以无礼的方式提醒之、强迫之,矛盾显然会逐渐升级。我们虽然身在文明社会,但还是没有学会用文明的方式来沟通,或维护自己的权益。以暴制暴不是一种冷静合理的方式,它往往会遭致谴责。同样,以噪制噪也谈不上是理性而正确的方式,我们也当予以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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