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段斑马线密度过大,确实会在某种程度上降低交通效率,影响交通安全。警方将对路段斑马线做出调整,自有一定道理。但是在笔者看来,取消某些路段斑马线,并不等于取消了“斑马线意识”。 所谓“斑马线意识”,简单地说,就是“行人过路要走斑马线,斑马线上必须车让人”。这种交通观念在交通参与者身上广泛体现,这其实是现代社会必不可少的规则意识。 虽然,某些路段斑马线会被取消,但实际上,被取消的只是那些设置不科学、不合理的路段斑马线。路段斑马线的“孪生兄弟”路口斑马线并不会被取消。因此,无论是行人或是车辆,都不能无视那些仍然存在的斑马线。 因此,行人并不能因为部分路段斑马线的下岗,就为抄捷径乱穿道路找到理由找借口,车辆更不能因为斑马线前降低车速,就对行至其上的行人熟视无睹,飞速而过使斑马线变成夺命线。 换言之,调整路段斑马线固然需要从业务观点和调查数据出发,但加强交通参与者的规则意识,却需要从培养公民的“斑马线意识”出发。只有“斑马线意识”提高了,那些被保留的斑马线,以及红绿灯等其它交通标志才可能得到真正的尊重。 在笔者看来,哪怕全城的道路上只剩下一处斑马线,亦或所有的斑马线都被立体交通和红绿灯代替了,但由此养成的规则意识,却可以让我们的社会受益无穷。就此而言,调整路段斑马线,实乃一次难得的交通安全教育良机。 |
相关阅读:
- [ 03-04]有多少事需市民“大胆说出来”
- [ 07-16]拿命赌安全 谁都赢不了
- [ 05-23]香港为治理行人闯红灯开良方
- [ 05-07]根治中国式过马路 自觉是前提制度是保障
- [ 12-19]告别车不让人功夫更在“罚”外
- [ 04-11]“卡通斑马线”能卡车速就应通行
- [ 04-10]“个性化斑马线”,有个性,有效果
- [ 04-10]斑马线还是少点“创意”为好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大中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