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西岸时评>兴业杯屏山时评网络征文>新闻评点> 正文

假币乘公交透支社会诚信

2014-05-06 11:56 李英锋 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林雯晶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中国儿童银行?大家都知道没有,但近半个月来,吉林长春156路公交车频繁收到一元假币,上面的发行银行就是“中国儿童银行”。近日,记者就此采访了公交公司的相关人员,发现每个车队都曾收到过假币、残币,而假币的种类更是五花八门。

公交公司提供客运服务,乘客支付货币,双方之间的交易是一种契约行为。如果乘客投了假币、残币,就是以欺诈手段不履行契约义务,违背了诚信原则,也伤害了公交公司的合法权益。投假币、残币等行为,还涉嫌扰乱人民币流通秩序。相关法律规定:禁止故意毁损人民币以及制作、仿制、买卖人民币图样等行为;禁止走私、运输、持有、使用伪造、变造的人民币。显然,无论是故意撕毁人民币多次使用,还是变造、使用任何形式的假币,都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交车成了假残币回收站,它回收的是人们的诚信意识和法治意识。无论是谁,每向公交投币箱投一次假残币,都矮化了自己的人格,留下了道德污点。每一个人都应该从我做起,守住诚信及法律底线。相关部门也应该介入,对故意变造、使用假币、损毁人民币等行为进行调查,依法追究责任。(福建日报)

——河北·李英锋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