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西岸时评>民生巷议> 正文

莫道传言快 早亮法治牌

2014-05-05 09:03 翟慎良 来源:人民日报责任编辑:林雯晶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谣言止于智者,更止于治者。把中央一再强调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落到实处,既需在思想上绷紧讲规则、遵程序这根弦,也需在实践中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好习惯,从而不断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工作】

担心突击限车牌的南京市民可以松口气了。日前,江苏省人大有关负责人表示,限牌与否必须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并经同级人大常委会审议,即便审议通过限牌,也必须提前30天向社会公告。

走法定程序,不是“一句话”,更不是“一夜间”,这是对南京限牌传言最权威、最有力的澄清。最近,关于“南京机动车将要限牌”的传言一直甚嚣尘上。此前,尽管车管所、相关专家等都进行过辟谣,警方还教育了杜撰传言的个别网民,然而风声不息,南京车市持续火爆。“五一”车展上,更是“每5分钟就卖出一辆车”。

最近这次辟谣之所以有力,就在于找到了法律依据,尊重和善用了法律权威。事实上,当地有关法规明确规定,限牌必须“三步走”——公开、审议、提前公告。这就是说,搞“一夜限牌”即违法,即使宣布了限牌决定也是没有效力的。

用法律这个“重武器”反击传言,给担心限牌的市民们吃了一颗“定心丸”。值得深思的是,为什么一段时间以来,轮番上阵的辟谣者们,很少有人想到这早已生效的法律规定?

法规被遗忘,说明在一些人的潜意识里,限牌与否只是部门决策,与法律关系不大。反观谣言的传播,恰是一些决策的封闭性、随意性,埋下了谣言滋生和传播的种子。

以汽车限牌为例,相关部门会搬出“保密”“将社会影响降到最低”等冠冕堂皇的理由,选择关起门来做决策。这样一来,决策极有可能变成少数人的决定。于是,在政策出台之前,即便是在相关职能部门内部,知情者也是少数。可想而知,众说纷纭之时,向有关部门求证,也难得到权威、正确的答案。尤其是一些“拍脑袋决策”,所谓回应、辟谣,甚至可能变成“自打耳光”。一些地方“半夜限牌”风波就说明了这一点。

经验和教训告诉我们,在事关公共利益的问题上,没有法规约束的“部门决策”,本身就存在程序性硬伤,抵不住谣言传言的攻击,自然也谈不上辟谣的有力。从这个意义上说,把中央一再强调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落到实处,既需在思想上绷紧讲规则、遵程序这根弦,也需在实践中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好习惯,从而不断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工作。

谣言止于智者,更止于治者。对遍地乱跑的不实传言,敢于亮出法治之剑,始能廓清迷雾、安定人心。这种辟谣方式,也是对治理者的有益提醒——法治才是公信的基石,唯有依法行政、公开行政,决策才能经得起实践和民意的考验。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