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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城管之错不在“打错”而在“错打”

2014-04-22 17:28 柏文学 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林锦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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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0日上午,安徽省检验检疫局公务员高先生带着父母、妻儿、舅舅等亲人来到合肥市天鹅湖边散步,突然遭到现场数十名穿着城管制服的队员殴打。8人中,除两名婴儿外,6人不同程度受伤,一人骨折在医院治疗。4月21日,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建设指挥部称,城管打错了人,误将高先生一家当成了传销者。(4月22日《南方都市报》)

我虽然不很明白城管的执法权力有哪些,但是也不难想明白城管的主要职责,应是城市之市容环境综合管理。往日街坊经常谈到城管的,也就是与占道经营摊贩之间的猫鼠游戏或暴力冲突,譬如最近的浙江苍南事件。众所周知传销是法律禁止的明显违法行为,只听说是偷偷摸摸搞地下活动的,难道合肥的传销者胆敢到光天化日的大街上来占道经营搞传销活动了吗?没有。高先生一家人是在“天鹅湖边”散步。

即使高先生一家人的散步状态很像搞传销,这难道是合肥城管的管辖职责吗?我查阅了合肥城管官方网站上的《合肥市城管局主要政府职能》,根本搜索不到“传销”二字,即使最后一项只能“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难道合肥市政府向城管局交办到公园殴打传销人员了吗?如果有这回事,请合肥城管局公示市政府文件通知。即使有这回事,也该询问情况弄清楚,散步的高先生一家人是不是在搞传销。

即使高先生一家人真是在搞传销,市政府也真的交办城管局抓捕传销人员,合肥城管人员也不该出手就殴打。因为高先生一家人并没有逃逸,也没有反抗行为,更没有伤害城管人员的威胁、危险甚至迹象。合肥城管人员打人的理由和依据究竟何在?雄辩的事实证明,“误将高先生一家当成传销者”是一个弥天大谎,欲盖弥彰;“城管打错了人”更是滑天下之大稽,谁规定城管可以打人了?法律文件亮出来吧!

依法执法、文明执法,是依法治国的基础,群众路线的基本,转变作风的标志,更是现代政治文明的底线。城管之所以广受诟病,普遭不屑,完全是部分城管人员自身的野蛮执法造成的,也是部分城管领导管理不善、良政不张的反映。一个简单的问题,城市为什么要管?维持公共秩序。为什么要公共秩序?维持基础文明。一个自然的逻辑:野蛮的执法,能换来文明的城市?随意打人的城管,能维系城市文明?

虽然说,有什么样的民风,就有什么样的政风,但是不良的政风,会反过来强化不良的民风。人们不无忧虑,现在的社会为什么这么暴戾?公交车上,居然有用拳头强迫她人为自己让座;公共窗口前不自觉排队而加塞,居然还殴打反对加塞的排队者。破坏公共秩序的不文明者,正在以暴力对待恪守公共秩序的文明人,劣币驱逐良币之风在蔓延,这究竟是为什么?难道不与秉持公共权力的执法者之暴力相关吗?

作用与反作用是物理世界的三大基本定律之一。因果报应或许是自然规律在社会学中的翻版。可以设想的是,野蛮执法,换不来文明社会,反而让社会更野蛮。暴力相向的,反弹回来的依然是暴力。“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是也。合肥城管之错不在“打错”而在“错打”。作为维系城市基础文明的城管部门以及城市的领导机构,需要认真反思城管的执法作风,严格规范城管的执法行为,制定科学的执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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