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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被拍照,就需要打人吗

2014-04-21 09:52 徐 扬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责任编辑:林雯晶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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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上拍几张照片,为何引来“伤身之祸”?浙江苍南发生的事件,在传递着这样的答案:拍照不要紧,拍谁才关键。

4月19日9时许,苍南县灵溪镇城管在整治占道经营时与一名过路拍照的男子发生冲突,冲突中这名男子受伤,后被送入医院治疗。

处理占道经营不是执行公务吗,咋就不能拍照了呢?城管怕什么呢?有什么不能见光呢?群众监督公权运行,理所应当;街拍执法被打,再怎么解释也让人感到不寒而栗。

城管暴打拍照人,并非新鲜事。去年辽宁辽阳城管抢夺来采访记者的相机,重拳相加打断了记者几根肋骨。什么怕曝光,阴暗的东西才怕见阳光。这样的情景怎么能让人拍到,万一上网登报怎么办?打人者的心态大致如此,暴力是怯懦的表现。

街拍被打,看得见是一副恼羞成怒的嘴脸,也看得清楚权力是如何被滥用。如果权力不被关在笼子里,路过打酱油的也可能成为受害者。

街拍无论是出于好奇,还是公民的自觉监督,都没有超出法律的界限。如果拍照者用照片制造谣言或诽谤中伤他人,则由有关部门依法惩治,轮不到被拍者横加干涉甚至大打出手。

没有执法被监督的勇气,是没有公正执法的底气,也会丧失执法的公信力。允许监督,欢迎监督,绝不是执法者的雅量和开明,而是法治社会的本质要求。不仅仅是城管,有的政府部门同样需要自省。遇到事情,动不动就禁这个,防那个,是权力粗暴发威。

街拍公权执法遭暴打,不能只留下一声叹息和几声斥责。对事件的处理和反思,不能停留在依法严惩暴力行凶者层面上,完善制度和条件,让监督权得到有效保护,显得更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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