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配套是保障房应有之义
2014-04-18 11:47 钱夙伟 周呈铭 来源:东南网-海峡导报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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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国各地,现在一些保障房并不是建在城市中心或交通枢纽地段,因地价相对较低等原因,节省了建设成本,这或可理解。但因此也尤其需公交配套。如果把保障房建设比作一次长征,那么便利的交通出行,应该就是这个长征关键的“最后一公里”。 因为保障房的居住者,相当部分是低收入者,不大可能自备机动交通工具,而保障房又可能与他们打工单位、子女就读学校相距较远。如果公交等不能跟上,那么连作为生活最基本需求的出行都成了麻烦,保障房于他们的意义将大打折扣,甚至成了食之无肉弃之有味的鸡肋。 显然,“公交配套”是保障房建设的应有之义。实际上,厦门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里就明确列出了保障性住房的选址原则。其中重点强调“交通便利的原则”、“配套完善的原则”。然而,如果连公交车站的用地都没有预留,所谓的“交通便利”、“配套完善”,恐怕就会被打上个问号了。 从新闻来看,现在许多保障房小区的临时首末站,都是“临时找块空地,搭个简易房”,而这显然不是长久之计,说不定哪天就如高林小区那样被取消了。 也许公交有公交的难处,毕竟设立公交首末站需要许多硬性条件,单凭公交公司想解决也没那么容易。“解铃还需系铃人”,于保障房规划中的疏漏,有关方面应尽快采取补救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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