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武汉市公安局公务用车“鄂O”号牌更换工作启动。即日起至本月底,全市使用“鄂O”公安专段号牌的公务用车将换发“鄂A”普通号牌,并被纳入公务车管理。 此次号牌更换工作,是对上月省公安厅和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发出的,取消省内“鄂O”牌照要求的全面贯彻。其目的和意图非常明确,就是要进一步规范警务用车,消除附着于公安专段号牌上的“特权”。也就是说,换上新车牌的公安机关公务用车将与民用车牌一样,车辆上路必须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警管理。 本质上,取消“O”号牌,与其他对公务活动、公务行为的整顿和规范相类似,所针对都是当下最令民众反感的,以“公务”为名义的权力滥用,大搞特殊化。 拿“O”号牌来说,由于不分情形的过度使用包括道路优先通行权在内的各项权利,最初为执法便利而赋予这些公安车辆的“特殊权利”逐渐丧失合法性。与此同时,“O”号牌本身成了“特权”的象征,“O”牌车辆作为“特权车”,可以游走于交通管理范围之外。在这个意义上,摘掉“O”号牌,就像撕掉了这些车辆上的“特权”标签,从短期来看,确实可以大幅减少由“特权车”引起的道路违法行为。然而,撕标签能不能从根本上消除与公务用车相联系的“特权”,却是另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实际上,针对“O”号牌发放过量,以及由此带来的、广受诟病的特权车、霸王车现象,全国很多地方早有应对。更具体地看,其实早在2006年,湖北即已取消公安机关外所有车辆的“O”牌使用。而此次省内全面取消“O”号牌的进一步要求,也让全国全部取消“O”号牌的省份增至17个。一方面,“看得见”的特权车辆在一点点减少;但另一方面,在一些人看来,现在还不是为“特权车”的远去而叫好的时候,甚至有观点认为,撕掉号牌标签,反而不利于民众对公务车辆的监督。 后一种担忧不能说是多虑。事实上,“O”号牌的出现,某种程度上恰是对这种担忧的“印证”。自1995年开始发放的“O”牌,最开始是以替代“GA”号牌,解决“GA”号牌核发失控、特权色彩过浓为目的。从属性上,虽然“O”牌是公安专段,但仍属民用号牌序列。不过显然,在此后的发放使用过程中,“O”牌并没有朝着既定的方向发展,慢慢地,旨在“去特权化”的新号牌,成了新的特权号牌。 发生在“特权车”改革上的反复状况并不难解释。就像大吃大喝可以从“地上”转“地下”,私密化、隐蔽化一样,车牌只是特殊权力的一种表象。取消“特权”车牌,改变了表面上的问题,但根源的特权观念有没有改变,真正制约特权的制度有没有建立,才是所有问题的核心。如果这个问题无法解决,“O”号牌没有了,难保改为“鄂A7xxxW”、“鄂A8xxxW”、“鄂A9xxxW”等府公务用车号段,不会成为交通执法人员脑海里的“特殊”新标识。而这,也是我们所要警惕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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