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拉松”式的工伤赔偿伤不起
2014-04-16 16:34 徐 娟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让我们看看林勇要拿到属于自己的工伤赔偿款有多难:找所在公司索赔不下20次,公司负责人要么避而不见,要么多番推诿,甚至轰他出门;找劳动部门仲裁,由于该公司未在所在地登记,导致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无法受理;找媒体寻求帮助,企业又对伤残级别鉴定提出异议,要求重新鉴定。绕了一大圈,问题又回到了起点,林勇索赔之路可谓是在跑“马拉松”。 或许有人会问,为什么林勇不走诉讼维权之路?且不说起诉需要的劳务合同、企业工资条、工作证等证据当事人难以搜集,单就时间来说也耗不起。据法律专业人士介绍,打工伤赔偿官司一般要经过4到10道程序,花费时间至少要1年,有的要耗3至5年,甚至会变成没有结果的“无尾案”。 前不久,国内某知名网站对进城务工人员权益保障问题进行专题调查。结果显示,在农民工劳动争议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的同时,他们的维权之路却如同在跑“马拉松”。我们常说,一个和谐的社会,应当是一个人人享有基本生存保障的社会。如果众多的进城农民工失去了这种保障,这不仅会令他们缺乏起码的安全感,整个社会也将缺乏安全感。近些年来发生了众多因劳动纠纷引发的恶性案件,也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劳动纠纷案件具有“小而急”的特点,当前处理上的“马拉松”状态,就好比“急病人碰到慢郎中”,既难以解决务工人员的实际问题,也给政府执法形象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改变这一状况,一方面,要想方设法让务工者未进打工地就身怀维权术,普及法律政策知识要走在前。一些地方在火车站、汽车站、社区街道、务工人员出租房等公共场所,发放通俗易懂、便于掌握的维权手册的做法值得推广。另一方面,要着力解决劳动监管流程与实际用工现状脱节的问题,加大对维权部门的问责力度,真正使企业职工随时在法律政策的保护之下。 而当务之急则是,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最大程度地加大违法企业对劳动者侵害的法律成本,最大程度地降低务工人员的维权成本。目前,工伤拒赔的“零成本”、弱处罚,纵容了违法企业对维权工人工采取“一推二拖三赖”的办法,应当依法追究不为工人主动申报工伤、恶意拖欠工伤赔偿的企业主的民事甚至刑事责任。同时,可以借鉴一些发达国家的做法,尽快出台劳动争议处理特别程序方面的法律规定,让处于弱势地位的务工人员维权之路更加便捷高效。 |
相关阅读:
- [ 01-10]“工伤鉴定”岂能只是“纸上谈权”?
- [ 11-12]用人性化修法保障工伤者权益
- [ 11-05]工伤康复一视同仁值得称赞
- [ 11-04]工伤“48小时之限”不符合医理
- [ 11-02]民工之死再证工伤认定制度不人道
- [ 10-31]工伤“48小时”之规应该有更人性化操作
- [ 06-27]公务员醉死究竟算不算工伤
- [ 06-07]“无编制不算工伤”有悖人情法理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大中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