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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官官比”比“官民比”更务实

2014-04-15 16:55  邓福寿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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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较为普遍的说法是中国“官民比”高达1:26,即每26个纳税人供养1名公务员。事实上,上述说法将国有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机关工勤人员以及离退休干部都纳入公务员范畴,扩大了统计范围。(4月15日《瞭望周刊》)

一直以来,我国的“官民比”一直存在好几个版本,比较流行的有1:26和1:191两种。这两种版本相去甚远,只是因为民间和官方对“官”的定义不同,并不存在谁是谁非。就民众而言,一直习惯将行政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所有吃“皇粮”的人都视为“官”,而官方则只将具有行政编制的公务员算作“官”。这样一来,双方统计口径的大小不一自然就造成了结果的大相径庭。

诚然,民众将老师、医生都视为“官”固然不尽合理,但官方只把公务员算作“官”则更有刻意缩小范围的嫌疑。且不说某些行使行政管理的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应该算作“官”,就是一些有行政级别的国企、高校的管理人员也应列入其中。如果刻意将这些“官”排除在外,得出的数据显然难以服众。更重要的是,无论是民间还是官方,都有意无意忽略了一个事实,那就是在党政机关中工作的不仅有正式公务员,更有为数不少的临时聘用人员,比如各地城管部门就聘用大量的协管员,这些人不仅由财政供养,而且更兼手握行政执法大权,难道还不能算做“官”吗?所以,无论是民间版本还是官方版本都缺乏确切的数据作支撑,其结果自然皆不足采信。

其实,民众纠结于“官民比”的高低,背后潜藏的不仅是国家财政供养人数的疑惑,更有对公务员队伍人浮于事的不满。但事实上,人浮于事的部门固然有,但人手短缺的部门也不少。所以,笔者认为,与其争论扑朔迷离的“官民比”,不如将目光转向当下弊病丛生的“官官比”。

在现实中,政府部门之间普遍存在“苦乐不均”,有些部门人浮于事,而有些部门则人手严重短缺,有的单位内部存在“官多兵少”的状况,当领导的人过多,做具体事情的人过少,自然就“一些人闲成猪,一些人累成狗”。这种政府人员配置不合理的现象,实质就是“官官比”的结构失衡、比例失调。

“官官比”的失调不仅影响政府工作效率,更有可能造成政府人员冗余。近些年来,交通、城管等执法部门由于人员短缺而大肆招聘临时工,并最终导致人员总量冗余,加大了财政支付的压力。比如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境内管护的110公里的公路上,执法的人员竟高达200人,就是一个鲜活的例子。

在这种情形下,调整现有的“官官比”显然是当务之急。一要从政府部门职能的厘清和调整做起,把政府部门的社会定位,包括角色和任务分清了,再考虑每个部门的用多少人。二要进一步“精兵简政”,政机关也好,事业单位也好,行政编制也好、事业编制也好,该精简的坚决精简,该裁撤的坚决裁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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