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西岸时评>民生巷议> 正文

“拆迁把猪拆没了”不是冷笑话

2014-04-11 09:17 吴龙贵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责任编辑:林雯晶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3月17日,是五河县城关镇养殖大户衡巧仁、王雪梅夫妇刻骨铭心的日子这一天,两人接镇里通知去“见领导”,结果领导没见到,回家发现自家养猪场被拆了,193头良种猪不知去向。从此,他们踏上了“寻猪之路”。(4月10日《新安晚报》)

如果不是最后媒体的介入,衡巧仁夫妇恐怕真的将面临活不见猪、死不见尸的困境了。据时任城关镇副镇长、现改任镇人大副主席的胡从跃称,作为城关镇辖区的居民衡巧仁,其养猪地址属于县里有关部门确定的违章搭建房屋,当日属于正常拆除范围,至于饲养的那批猪,作为暂扣物资,已经在公证处的公证下,被安全转运并代为饲养。

虽然事发蹊跷,但事情的真相已经不难厘清,这其实就是当地政府自导自演的一出“调虎离山计”,以“见领导”为理由,骗走衡巧仁夫妇,然后对其养猪场进行强拆。至于顺手带走的那193头猪,名义上是“代为饲养”,实际上相当于谈判资本,倘若衡巧仁夫妇不乖乖服从的话,很可能将会血本无归,连根猪毛都看不到。

或许当地镇政府至今还沉浸在自己的“锦囊妙计”中,但事实上所有人都从他们的身上看到了“法盲”两个字。拆迁作为一种行政执法行为,其正当性和合法性首先取决于程序正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即便是拆除违章建筑,但因为涉及私人财产,执法部门必须履行充分的告知义务,并且在协商的基础上进行。只有在穷尽一切办法之后,才能实施强制拆除。没有告知更没有协商调解,甚至还用近乎下三滥的伎俩骗走业主,无论如何谈不上是“正常拆除”,只能说是一种赤裸裸的滥用执法权的行为。

更要看到,当地政府的行为事实上还构成了对公民财产权的侵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也明确规定:公民的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就算是衡巧仁夫妇的养猪场属于违章建筑,但养猪场里的193头猪则是他们的合法财产,政府有什么理由将其“暂扣”,并代为饲养?更让人困惑的是,好端端的193头猪,何以到了相关领导的口中就莫名其妙地变成了93头?这神秘失踪的100头猪究竟去了哪里?这每一个问题都关乎公民的私有财产权,每一个问题都关乎公平与正义,每一个问题也都在追问着权力的运行和品质。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