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西岸时评>民生巷议> 正文

罚款难阻闯红灯根在国民素质

2014-04-08 08:07 刘志权 来源:京华时报责任编辑:林锦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我们当然可以埋怨红绿灯设置不合理、车道与人行道没有分开等客观因素,但是,这种埋怨其实在深层次也隐藏着我们不肯严于律己、疏于自省的素质问题。

一年前,北京市启动“非机动车行人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对行人闯红灯行为处以10元罚款。近期,有媒体对其效果作了调查,结果是,七成受访者称变化不大,倒是交通协管员开始“妥协”:黄灯亮时就主动放行了。说是调查,不如说是“验证”;这一结果,其实在预料之中。毕竟,国人对自家的传统和现实语境最知根知底。

“根底”是什么?我们当然可以埋怨红绿灯设置不合理、车道与人行道没有分开等客观因素,但是,这种埋怨其实在深层次也隐藏着我们不肯严于律己、疏于自省的素质问题——我们每个人都做过“行人”,都知道,即便在“标准”条件下,很多人还是会免不了闯一闯红灯。

闯红灯的确与国民素质相关。素质关乎习惯,习惯要从娃娃抓起。客观地说,起码在城市,“养成教育”已经初见成效。父母闯红灯,制止他们的往往是牵在手心的孩子。开明的父母可能就此红灯停住脚步,而糊涂的或者有急事的父母,则会埋怨:这孩子,忒老实。“老实”在当代往往是无用的代名词。

当孩子不断接受着社会观念的塑造,又目睹着一拨又一拨面对红灯扬长过街的成人,好的习惯得不到褒奖,长此以往,也便泯然众人。说到底,律己不严而从众的传统,使全民素质提高的努力事倍功半。

克服普遍的惰性和习惯,有赖于外力强制。但当闯红灯罚10元已经被视为“动真格”时,聪明而世故的国人,已经看出管理者“技止此尔”的犹疑。民众其实不关心法规本身,只关注政府执行法规的决心。酒驾似乎难以制止,一旦“入刑”,也就整体上刹住了。相反的例子则是限烟令、限塑令,迄今收效甚微,它们又反向强化了闯红灯者的“中国经验”:规定嘛,就那么回事。

民众敢闯红灯,大多抱着“你不敢撞我”的假设。那么,如果政府痛下决心呢?比如,就像激愤的网友们讲的,对因闯红灯而引发的交通事故,严格依法追究所属责任。有意味的是,若干年前某省会城市曾经试行过被民众简称为“撞死白撞”的交通法规,结果,第一位因横穿马路被撞死的是一位大学教授。一时舆论四起,闹得不可开交,最后该规定不了了之。因此,法治之难,可以知之。而深知其底细的民众,也就大可以一再呼朋引伴,对着红灯扬长过街了。

因此,问题是:治理闯红灯如何面对这样的“中国经验”?

本报特约评论员 刘志权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