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打开一款名为“人人快递”的应用,只要快件的起始点和您当天的行程吻合,您可以马上抢单,顺路带个快件送到目的地,就能得到10到40元不等的报酬。最近流行的这款产品在湖北遇到了麻烦,湖北省邮政管理局叫停了“人人快递”在湖北的快递业务经营活动。(3月31日《京华时报》) 湖北省邮政为何要叫停“人人快递”?据悉,湖北省邮政局的“叫停”行为有法可依。如,《邮政法》明文规定,从事快递业务必须取得经营许可证。邮政局官员称,“人人快递”在武汉没有经营许可证,“自由快递员”也没有任何资质,明显不符合相关规定。再者,邮政局官员还指出了“人人快递”存在的问题:一者,“人人快递”的运行模式难以对“快递人”进行有效培训,服务质量难以把控;二者,无法保证“快递人”在收寄物品时按要求验视,存在很多不规范的地方和安全漏洞。 有道是,无规矩不成方圆。“人人快递”既没有取得合法资质,又存在诸多不可预计的安全问题,邮政局叫停它似乎无可厚非。但“人人快递”是新生事物。理论上,对于新生事物,应该积极鼓励,大力扶持新生事物,促进新生事物发展,而不是当头棒喝,遏制新生事物的成长、发展。从这个角度来说,邮政局简单“叫停”恐怕不妥,至少这是一种逆时代的行政管理思维和逻辑,不利于“人人快递”这个新生事物的发展、繁荣,有扼杀新生事物之嫌,还有一种瞎指挥的味道。 窃以为,邮政局既然看到了“人人快递”存在的问题,应该紧急开会,着手研究解决“人人快递”存在的问题。因为,“人人快递”作为一种新生事物,首先超出了《邮政法》的范围,邮政部门看到的应该是法律的滞后和缺失,并紧急请求国家邮政局及相关部门弥补法律问题。比如,出台规范的管理细则,引导“人人快递”走合法经营道路,而不是因为法律没有规定就禁止,这种行政管理思路与“法无禁止即可为”法制观念是相悖的,从法理上来说,邮政局的“叫停”是没有根据的。 显然,“人人快递”诞生以后,尽管它或许有不可预测的问题,但这不是“人人快递”这个新生事物本身的问题,它不可能自带法律法规,相以,它凸显法律滞后和行政管理落伍,该反思的是邮政部门。令人奇怪的是,邮政部门对自家的行政管理问题都没有弄清楚,“叫停”之前也没有相好如何向公众交代,就武断的“叫停”,岂不是与简政放权的行政改革方向背道而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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