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丘北县佳佳幼儿园发生的毒鼠强中毒案引发了广泛关注。当地教育部门称,该幼儿园并无办学资质,属于无证办园,教育部门在事前就已经下发了要求其停止办园的通知,但幼儿园拒不执行,事件发生后,村里两所幼儿园都被关停。据反映,全县幼儿园有70%是无证幼儿园。 近期幼儿园的负面新闻颇多,似乎私立幼儿园怎一个“乱”字了得。出了问题,舆论的矛头自然也指向管理部门,但简单的批评并不能使问题得到解决,而是应该看到,无证幼儿园也罢,“黑园”也罢,它们的存在有其现实土壤,甚至可以说具有现实合理性。 首先,幼儿入托是普遍性需求,但当前教育资源的配置不平衡,也不合理。无证幼儿园可以说是久治不愈的顽症了,这类幼儿园办学条件非常简陋,收费也很低廉,但它们的服务满足了偏远农村地区、城市务工人员及低收入群体。 其次,由于无证幼儿园所处地区经济发展落后,或服务群体经济条件差,入托家庭对其办园条件往往要求不高。以这次丘北县的中毒事件来说,幼儿饮水井连盖子也没有,以城市卫生标准看显然是不合格的。在某种意义上说,无证幼儿园本身就意味着低劣的教育质量和较大的安全隐患。 这使得对无证幼儿园的监管面临困境:一方面,教育部门的行政处罚权力有限,如果不能联合工商、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对无证幼儿园查处往往缺乏强制性;另一方面,如果真的把无证幼儿园都关停了,谁来满足这些地区的幼儿教育需求?在这种情况下,教育管理部门往往会睁只眼闭只眼,滋生监管惰性:死抱高标准的办园门槛不放,反正不合标准就是无证,就是非法,出了问题自己负责。而等真的出了事,似乎也找不到太好的对策,无非就是关停,或是转公办,但既不能都关停,也没办法都转公办,结果是,等这阵子热闹劲头一过去,一切照旧。 因此,根治幼儿园无证顽症需有更务实的对策。我觉得应做到这几点:首先应根据不同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来制订办园标准,现有标准要适当降低,尽量让满足基本入托需求的幼儿园都能转正;其次应加大政府对幼儿教育的扶持力度,防止牺牲办园质量的恶劣竞争,以政府资助来保障办园质量;第三要加强政府部门的监管力度。这需要强化教育管理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在以上措施到位的情况下,对无证幼儿园进行取缔也就水到渠成,同时也需要对教育监管部门加强监督,保证教育资源分配的公平合理。 刘国强(四川外语学院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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