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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自杀要不得,假自杀的谣言应担责

2014-03-28 16:58 柏文学 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林雯晶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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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日晚上8时48分,一名网友“江中飞龙”在微博上宣称要自杀。事关人命,福州市和闽侯县两地警方联动解救,连夜组织大量警力开展找寻工作,终于在凌晨找到了这名网民。不过找到时,“江中飞龙”正躺床上睡得正香,原来他并不是真想自杀,只是发泄下情绪。(3月28日东南网)

生命,是大自然的一次性恩赐,自杀是要不得的。网友“江中飞龙”不是真的想自杀,也是一件幸事。然而,既然不是真想自杀,却发出“要自杀”的微博,让福州市和闽侯县两地警方折腾了一整夜,这般无价值地耗费了大量的公共资源,无谓地损失了许多人的睡眠和休息,制造了网络和现实中的焦急与不安,实在是不应该的。网友“江中飞龙”应当为此承担责任。

微博,是面向公众的自媒体平台,不是私密空间。发微博,不但要对自己负责,而且要对网友负责,因此也需坚守诚信原则。在微博上发布虚假消息,引起大众网友的恐慌和公共空间的扰动,也属于散播谣言的性质。对于恐怖性的虚假谣言,耗费了大量公共资源者,不必等到点击500次,理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至少要按照治安管理行政条例进行处罚,让他吸取教训。

微博发布假自杀的消息,还会造成公众的麻痹。“江中飞龙”微博宣称“要自杀”,就等于面向公众喊了一次“狼来了”。待到以后自己或别人真的“狼来了”时,公众会以为又是一次闹着玩的,因而延误救助的最佳时机。所以网友们千万别把论坛、博客、QQ群、微博、微信等当作可以随意玩笑的私密场所,记住这些是面向公众的、发话需要负责任的自媒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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