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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梯气价当有升有降

2014-03-26 17:03 浦江潮 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林雯晶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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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近日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在2015年之前,所有已通气城市均应建立起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阶梯气价将分为三档,各档气价实行超额累进加价,具体方案由各地通过听证会等程序确定。

在某种意义上,阶梯价格其实是一种“劫富济贫”的政策。“劫富”是让用气量大的家庭多交钱,“济贫”是让用气量小的家庭少交钱。所以,实行阶梯气价的合理做法,应该是通过超额累进加价,让一些家庭多交钱,同时通过降价,让一些家庭少交钱,而供气企业的总收入保持不变。换言之,在上述三档气价之外,还应该设置一个降价档,将低收入家庭涵盖进去,以体现对困难家庭的关爱。这样也能让阶梯气价消除阶梯涨价的嫌疑,显得更加名正言顺。

在这方面,阶梯气价改革要认真吸取当年阶梯电价改革的经验和教训——2010年10月,有关部门公布阶梯电价指导意见,因为方案只有涨价没有降价而被公众指为变相涨价。好在,2012年各地公布的阶梯电价改革方案,民意被合理采纳,改革得以顺利推行。这说明,涉及民众切身利益的价格改革,应致力于夯实民意基础,抛弃与民争利思维,避免民众利益因改革而受损,才能赢得民众的理解和支持。(福建日报)

——浙江·浦江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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