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保护意识缺失,相关利益绑架,执法监管缺位,是导致伤童事件屡屡发生的重要因素 西安、吉林等地的几家幼儿园违规给孩子喂服处方药物“病毒灵”的行为曝光后,引起各界关注与谴责。目前,责任人已被刑拘,当地政府正在努力解决问题,但焦灼的家长仍在商讨维权事宜,孩子的健康更令人担心,而如何给孩子一个头顶晴空的童年,也再次引发全社会的深思。 我国对儿童权益的保护制定了较完善的法律法规,关注儿童的身心成长始终是国家与社会的大事,不过儿童受伤事件仍时有发生。有统计显示,媒体公开报道的国内性侵女童案例,2013年就有125起。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统计,仅2008年1月至2012年6月,媒体就报道至少429件儿童遭受家庭暴力案件。此次西安发生的给儿童违规喂服处方药事件,发生在当地小有名气的两所幼儿园里,且时间之长、涉及孩子数量之多,让人痛心。这也表明,对孩子的监护,从社会到家庭到一些幼教机构,仍有不少被遗忘与被忽视的角落。 一位哲人说过,妻儿是一个人抵押给社会的抵押品,以使他循规蹈矩。对很多家庭来说,孩子的健康成长是生活的重心和事业的动力;对社会来说,孩子的未来是国家的未来。一系列伤童事件的发生,让这种“抵押”变成“绑架”,是家庭之伤,也是社会之痛。这也正是为什么,对发生在孩子身上的任何一件负面事情,人们总是无法容忍。 反思西安的“被服药”事件,为什么两家幼儿园保健医师的不法行为能长达5年,一些教职员工也未加阻止,反而参与其中?为什么相关教育监管部门始终未能察觉问题并监督纠正?为什么像“病毒灵”这样的处方药,从购药到保存直至服用环节居然长期“一路绿灯”?实际上,一些地方存在的伤童虐童问题,普遍具有“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的特点。儿童保护意识的缺失,执法监管的缺位,就是其中重要原因。 “被服药”事件折射的一些法治盲区问题,应引起重视。它反映出,我国的儿童权益保护相关立法与执法链条中,还有不少法律法规过于原则、抽象,协调性与可执行性不强;制定后,也未得到充分重视,执法与立法割裂、监管虚置,常被束之高阁。在监管和保护儿童权益方面,还需进一步“严防死守”。 在一个文明与法治的社会里,对儿童的呵护应当是全方位的,对儿童保护的规定应当严密而细致。比如说,在媒体上,儿童获得的应当是安全健康的内容,不能以儿童为广告对象。生活中,向儿童提供垃圾食品的行为应受到谴责。在公共场合以及乘车中,应当使用安全座椅。医生、教师等特定人员遇到儿童被侵犯,有责任举报。可以说,通过法治为孩子们编织精细的保护之网,在全社会形成儿童优先的普遍自觉,是天下父母的共同心愿,也是我们赢得未来的关键一招。 现在,相关部门正在对那些“被服药”的孩子们紧急体检观察,尽可能把伤害影响降低到最小,许多地方也在对幼儿园“服药”现象进行普查。这些措施极有必要。然而,如果只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而不是挖出病灶,难保“被服药”事件后,还有什么其他伤童现象发生。 儿童是父母的心头肉,是国家的未来星。今天的孩子享受着比过去好得多的成长环境。然而,“孩子优先”的课题依然需要进一步破解。从身体健康到人格心灵,从社会环境到权益保障,我们要为孩子做的,还有很多。 |
相关阅读:
- [ 03-17]孩子“被服药”非独幼儿园病了
- [ 03-13]政府家长应携手共建幼儿园监督网络
- [ 03-13]给无病孩子服药幼儿园病得不轻
- [ 03-13]孩子没病却要吃药,幼儿园得了啥病?
- [ 03-13]给无病孩子服药幼儿园病得不轻
- [ 03-13]给没病孩子吃药的幼儿园才“有病”
- [ 03-11]对“无证幼儿园”不能一关了之
- [ 03-05]“土豪幼儿园”有赞有弹 还需边走边看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大中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