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资产转移进行征税的制度,本身并不构成反腐败的直接制度,却能实现有序监管。既在一定程度上制约财产的过度转移,又为反腐补上一块制度短板。 “不管是外资还是内资,我们应该征收资产转移税。”全国两会上,重庆市长黄奇帆提出的这一建议值得考量。显然,这不单是因为国际惯例——在欧美,公民把本国赚的钱转移到国外,就会交纳这种税,还有基于反腐败等的深层次考量。 的确,资金的海外流动,是正常现象。公民去海外投资等,也应得到支持。问题是,其中也有暗流涌动。正如黄奇帆所说,其中有一部分带有财产转移性质,需要警惕。怎么警惕?如何监管?征税,无疑是一个法治化的管理方法,这也正是治理现代化的题中之义。 一般来说,你把在本国赚的钱,转移到国外去,本身就是一种财富转移。转移多了,就会对本国经济带来不利影响。经济活动告诉我们,一个地方如果缺乏资金,经济就发展不起来。一个国家也是如此。苦了本国,耗了资源,肥了外国,老百姓都会觉得这不上算。在中国的几波移民潮中,富人转移财产,是一个很明显的特征。若财富转移过度,本国发展就可能后劲乏力。 还有比这更严重的问题。由于缺乏法治化管理,一些来路不明的财产,悄然之间就转移出去。尤其是一些裸官、贪官,通过这种方式,给自己免除后顾之忧。一有风吹草动,立马脚底抹油。 事实上,这种转移财产的方式,很多国家的人都在用。 诚然,对裸官的监管,对这种腐败财产的转移,还有一些其他的方式。但毕竟,在财产转移这个环节上,目前尚缺乏税收的力量。而没有税收这一制度程序,就会使财产转移无序化。有多少财产转移,是什么人在转移,转移什么性质的财产,等等,如果都不掌握,情况就比较可怕。 在这个意义上,对资产转移进行征税的制度,本身并不构成反腐败的直接制度,却能实现有序监管。既在一定程度上制约财产的过度转移,又为反腐补上一块制度短板。因而,从无序到有序,从放任到约束,从空白到监管,这本身体现的是一种国家态度,对转移财富的态度。 同时,对巨额资产转移进行征税,在某种意义上说,也是还百姓以公道。因为,广大的普通百姓赚的是工资薪金,没有资产风险的忧虑,也没有多余的念头,他们就想过点安稳的日子。他们才是与祖国同甘共苦共命运的庞大群体,是祖国的最忠实粉丝。 本报特约评论员 林元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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