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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没家”需设总局?

2014-03-05 09:23  毛开云 来源:北京晨报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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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城市管理就是一个筐,别的部门不管的都往里装”,关于城管的话题,始终是新闻热点。日前:即将出席全国两会的两名江苏代表——一名扬州大学教授和一名南京城管队员,联合建议成立国家城市管理总局作为主管部门,与住建部“两块牌子、一套班子”。(3月4日《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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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规才能规范执法

建立“中国城管局”,这样的创意值得点赞。

城管在现代城市管理中,是个异常尴尬的身份。一方面,发展中的城市各项工作千头万绪,某些部门力所不能及者,全由城管代劳。另一方面,城管区别于其余旗帜鲜明的执法部门,缺乏管理主体,缺乏规范的执法依据,因此日常工作中常有“师出无名”之嫌。

一直以来,城管有点像没娘的野孩子。这个孩子虽然总体上是趋于正义,但因为缺乏管束和规范,难免时不时地来点桀骜不驯的亮相。各地城管服装不一,人员任用情况复杂,“临时工”暴力执法现象频现,作为城市的管理者,本身缺乏管理主体。内部似乎就是乱成一锅粥,那管理如何能让公众信服?比如,小贩不敢跟工商局发飙,小偷不敢跟警方叫板,但是小贩敢于公开违抗城管执法,从打游击躲猫猫,到与城管对峙,甚至于武力相向……

在当今社会状态下,作为填补其余部门的执法死角,城管是一个不可或缺的管理部门。因此,保留城管部门,扭转城管在当今社会的负面形象,的确亟须为城管找到一个自己的”家“。当城管有了自己的组织,社会地位提高了,城管的准入门槛也就拔高了,可以保障城管队伍的素质。而城管体制正规化,在民众心目中的威信也会增强。摊贩对峙事件也有望减少。

有“正规”城管,才有规范执法。窃以为成立“国家城管局”,这个可以有!

冯海燕

有助厘清职能范围

“儿孙满堂,尚无爹娘”,省里无厅局、国家无部委,没有统一的牵头部门,各地城管确实是在各自为战,缺乏统一指挥,甚至其他部门的工作也交给城管做,而城管又缺乏法律赋予的执法权,容易变成城市管理的“冤大头”。

如果成立国家城市管理总局,能划清各地城管的职能范围,本是其他部门负责却难管的事,当地政府也就不好推给城管去做,毕竟他们有了直管部门,不能把什么事都交给他们。以往涉及一些执法人员的负面新闻时,官方的解释总容易会说是“临时工”干的,但有讽刺意味的是,城管部门自身就是“无爹养无娘教的孩子”,更像是执法部门里的“临时工”,棘手的问题让他们来,出问题了,大家也只对有些名不正言不顺的城管这一“临时工”有意见。

设立一个对各地城管部门实行统一管理的部门,成立国家城市管理总局,有助于厘清城管的职能范围,哪些该管,哪些又不能管。如果成立了国家城市管理总局,制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管理法》也就会顺理成章,城管部门执法权也就通过立法予以了巩固。

国内曾有些人建议取消城管,将城市管理执法权收归警方所有,这也是受到各地城管混乱管理现状影响。其实不管是专门的城管队伍,还是“城管警察”,都需要履行城市管理职能。国家现在大力推进城镇化,城市管理要求也有所提高,就算将城管并入警察队伍,或说设置履行城市管理职能的警察,也还是一样需要大量的“城管警察”,而因为目前各地都有城管部门,设立一个专门的城市管理部门就水到渠成,比另建一支“城管警察”队伍要少费周章多了。

但也应看到,城管在民众的眼中之所以形象不够好,除了是没有成立统一的管理部门,各地城管各自为政,出现管理乱象之外,也还与城市规划不合理有关。不合理的城市规划,让城管与摊贩屡屡发生冲突,需要做好城市规划,留给摊贩们合理的经营位置。

而且成立国家城市管理总局,给予各地城管的不应该是与小贩争执时,会有更大的底气与力气,而应该是让他们更懂文明执法,执法更为规范,对各地城管的素质会有更高要求,由“杂牌军”变为“正规军”。要知道,百姓关心的是如果成立了国家城市管理总局,城管的素质和城市管理水平能否有所提高?这才是顶层设计所应该解决的。

戴先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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