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不阿贵,刑法上也没有“官员打人、罪加一等”的说明,以围观来促进案件处置的公正,这才是意义所在。 三天前发生在南京口腔医院的一起医患纠纷已成为众多网民争相围观的焦点事件。联想到近期医患关系紧张、医患冲突频仍,而打人者又恰恰是官员身份,两相叠加,不“火”都难。 纵观这一事件的进展,几家涉案单位在信息公开上还是令人满意的。2月26日上午,江苏省检察院官方微博发布通报,针对24日晚该院宣传处处长董某在南京口腔医院打人事件,决定即时停止其履行处长职务,接受调查。27日下午,南京市玄武公安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此次打人事件的相关信息。医院和其他涉案单位也及时公布了官方态度,成为各方表态最大公约数的,就是配合与支持警方依法调查、处理。 而前日还网传被打护士面临瘫痪,昨日来自警方的消息则称,“被打护士恢复较好,目前正在南京鼓楼医院接受治疗,并非网传瘫痪。”不少网友不解警方为何特别强调“并非网传瘫痪”,殊不知,在法律上,被害人瘫痪即意味着构成重伤,那也意味着,这或是一宗刑事罪案。可以说,被害人是否瘫痪决定着这一事件的走向。 认定伤情自然有待司法鉴定的最终结果。将这起医患冲突置放在刑事司法领域,这实在算不上大案,也不复杂。警方披露的视频信息,已足够让网友自行判断情节的恶劣程度与危害的后果如何。从不同的信息发布渠道来看,固然因利益不同而着重点各有区别。但对事实认定的分歧,并不多。比如“疑将瘫痪”和“并非网传瘫痪”,不同表述的背后都是瘫痪认定的不确定性。 而一旦打人者成为刑事侦控的对象,不管是“馆长”还是“处长”,相对于强大的国家公权力来说都是弱势。法律平等保障所有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官员也同等享有其合法的诉讼权利。 所有恃强者都应该好好想想,强弱对比总是相对的。医患关系中,多数时候患者是绝对的弱势。而官民关系中,多数时候官员是绝对的强势。但官员也有成为患者的时候,打人的官员还可能成为犯罪嫌疑人。若是恃强凌弱成为常态,丛林规则就会大行其道,我们所共同生活的社会也必将变成一个互害型社会。 我并不赞同发生在南京口腔医院的这起医患冲突,要刻意强调打人者的官员身份。难道打人的不是官员,就不值得围观,甚至不值得依法究责?至于打人该承担何种法律责任,交给公安司法机关依法查处就是了。法不阿贵,刑法上也没有“官员打人、罪加一等”的说明,以围观来促进案件处置的公正,这才是意义所在。 本报特约评论员 王云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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