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西岸时评>东南锐评> 正文

需提高乱涂鸦成本

2014-02-25 09:32 王顺钦 来源:东南网-海峡导报责任编辑:林锦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蓝天白云、战斗机翱翔,鸿山隧道内一幅幅逼真的3D壁画被誉为最科普的“天空之城”,可壁画完成后不到一年,就被游客“毁容”大半。近日市民“-澈堇”上传多张惨遭涂鸦的壁画,引起厦门市民对这些不文明游客的不满。(2月24日台海网)

刻字涂鸦被列为国人“十大旅游陋习”之一,那些秉承“涂鸦鼻祖”孙猴子基因的徒子徒孙们,个个如拥有九阴白骨爪神技的梅超风,魔爪所扫之处,邪风阵阵,一些景点或文物,即便不是“体无完肤”,也几成“残疾”。现在,隧道里的壁画算是被“魔爪”抓成“残疾”了,要想“康复”,就只能“通知专业公司尽快前来修补”。

即便修好了,会不会又遭“魔爪”伤害?照目前社会文明参差不齐的现状来看,这不是杞人忧天。所以,需加强隧道壁画的保护措施。比如,尽快安装摄像头,在两边洞口竖立警示牌,使其产生敬畏感。

而对乱涂乱刻行为,是不是真的“并没有真正有效的处罚措施”?依笔者看来,至少“破坏公共财物”可能是顶可以先套上试试的“紧箍”吧。毕竟,公德的提升非朝夕可就,寻找适用法律,提高破坏成本,才能“近水救近火”。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