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西岸时评>民生巷议> 正文

让善行“顺其自然”

2014-02-24 07:08 孔祥武 来源:人民日报责任编辑:林锦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15年,上千万元匿名捐款。一位署名“顺其自然”的捐助者,在宁波写下爱的传奇,为人们演绎善的含义。

“顺其自然”是谁?尽管大家充满好奇和敬意,但都不约而同地放弃了寻找匿名捐助者的行动,只是通过媒体在报告“顺其自然”每一笔善款的用途。恰如其名,“顺其自然”的意义不正在此吗?低调行善,没有刻意渲染、自我标榜;顺其自然,也没有过度消费、借机炒作。这位匿名爱心人士曾捐款留言说,坏事不做,好事不说,顺其自然。这又何尝不是对更多人的期许与鞭策?

向善之心,正该这样纯粹;为善之行,本应如此简单。以爱自利,只会让爱功利;以善炒作,只会让善蒙尘。有自然流淌的爱心善行,才有渗透人心的力量。曾经,坚持匿名捐助的青岛“微尘”,从一个人成为一个群体,进而成为爱心符号;现在,越来越多的宁波人成为“顺其自然”的同行者,100万市民参与其中。

因为真挚,所以动人。但愿自然流淌的爱心,能激活人们心中的清泉,让每个人都能自发行善,成为下一个“顺其自然”。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