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消费者网购的后顾之忧将进一步减轻。国家工商总局昨日发布《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将于3月15日开始正式实施。《办法》明确指出,消费者网购的商品自收货起七日内,可以无理由退货;经营者不得以合同格式条款限制消费者权利,并要对消费者信息严格保密;网店不得确定最低消费标准,消费者如果索要发票,经营者必须给。(2月14日,新华网) 网购者们还在为淘得的物品不满意而满脸愁楚吗?还在为网购的商品退不了货而勃然大怒吗?电商们还在为出售假货而沾沾自喜吗?这些都将会成为过去式。《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出台了,网购者和电商们都做好准备了吗? “七日内可无理由退货”是消费者的福音。但在“福音”的背后,需要消费者理性购物。物品是否真的有用?支持退货是件好事,但退货所支付的邮费掏得可是消费者的腰包。因此,买错了东西不但费时,而且费钱。 作为电商,该如何应对这个问题呢?实际上,《办法》的出台是件好事。在它的保护下,网络购物环境将得到净化,霸王条款也将失去立足之地。不良电商没有了“保护伞”,将会销声匿迹。合理的竞争环境下,即使退货必不可免,但以质量和信誉做保障,减少退货量的问题,也就能迎刃而解了。 因此,笔者认为,《办法》保证了网购者的权益,“限时退货”的规定,既给了消费者思考的时间,也保护了电商权益不受伤害。约束是为了引导理性购物,约束也是为了遏制不正当行为。从这一角度来说,《办法》的出台一举两得。还没做好准备的小伙伴们,请尽快适应新的网购环境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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