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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看黄片”与虚伪的道德优越感

2014-02-14 08:52 光明网 来源:光明网责任编辑:林锦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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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辽宁沈阳市大东区出台的《大东公务员行为规范》,规定了“不得存在婚外情”、“不得观看黄色影视”等要求,遭遇网友吐槽。规范的起草方表示,之所以这样要求,是因为公务员在社会生活中的道德行为底线应高于普通群众。

我们先不说公务员的道德底线会不会比普通群众更高,仅就这条规定的可操作性来看,其中就有很多的虚伪成分。首先在法律上,如果不以赢利为目的或组织他人进行观看,看黄碟的行为本就不算是违法;其次,在实际操作中,如果看黄碟不违法,又是在私下进行,有关部门也就没有办法通过合法的手段去验证真伪。

给自己提出一个道德要求,而对这一要求,别人根本没有办法来监督,这不是虚伪是什么?

其实,对于看黄碟这事,早在2002年,《华商报》就报道过延安夫妻家中看黄碟事件,警察的蛮横举动,在当时引起全国舆论一片哗然。最终,警察因违法干扰了普通公民的正常生活,正式向当事人道歉,看黄碟夫妇获赔29137元。

说起来,2002年已经是遥远的十二年前了。在这十多年中,中国的法制取得了很大的进步,政府部门的法律意识似乎也应该得到相应的提升才是。但这个“研究了两年”才最终搞出来的所谓规定,似乎丝毫没有受到这一影响中国法制进程事件的影响,不由得让人心生悲观。

换个角度来看,公务员作为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也算是公众人物,确实有必要更加严格地约束自己的言行。不说当道德的楷模吧,至少不能拖了社会的后腿。对于这一点,有关部门出台规定加以必要的提醒是必要的。但问题在于道德规定确实“高大上”,要求得都跟圣人一样,你不能没有“接地气”的实施措施。

其实,尽管有关部门一再要求自己的干部“道德行为底线高于普通群众”,而普通公众却用他们的实际行动证明,他们的道德水平并不是那么容易超越的,不为有什么惊人之举,只是因为他们喝茅台都不假装是在喝矿泉水、吃水果都自己掏钱、公家的车从来不私用、出国旅游从来都是自己花钱……等等。

去年,央视报道了北漂小伙办护照返乡6次屡遭刁难的新闻。小周为一个简单的出国护照,跑了大半年一直没有办下来,每次去都要看办事人员的脸色。有一次去办证,工作人员更是“至始至终连头都没抬一下”。除了这样的“极品”公务员,政府部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早就是公众反应的普遍现象。

在淘宝客服都一口一个“亲”地叫的年代,我们的公务员竟然连跟人说话时抬一下头都做不到。是这位公职人员缺乏教养、“道德水平低于群众”么?非也。是他们觉得自己手中拥有权力,根本没有必要去劳神费心笑脸相迎,而且,又缺乏相应的监督,做点出格事也没人能怎么着。可见,一些公务员的失德,表现是道德,根子还是权力。

当圣人一样高的道德要求,遇到聊胜于无的纪律约束,结果必然是虚伪的道德优越感——自我标榜是阳春白雪,实际表现还不如下里巴人。因此,还是少一些如此无用的“高大上”规定、多一些切实可行的纪律约束为好,毕竟,这是公众的期待所在,也是公务员真正为民服务的希望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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