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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说“原址保留”李万春故居吗?

2014-02-12 17:12 潮 白 来源:南方日报责任编辑:林雯晶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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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昨日报道,位于北京市西城区大吉巷的京剧名家李万春的故居已成白地。照片上,挖掘机雄视在那里,显见是要“开发”了。

本人虽非京剧迷,但对李万春亦有耳闻,北猴王嘛。南猴王是上月月底去世的六龄童章宗义。不仅于此,在传统的武松戏中,也是南推盖叫天,北推李万春。基于这些前提,李万春故居堪称名人故居了。名人故居在并无特色的寻常楼盘——或曰“高尚”住宅——面前遭遇灭顶之灾,这些年在各地常闻、常见,大有“虱子多了不咬人”之势。细细品味,这句俗话似乎逻辑不通,虱子就是咬人的东西,越多咬得越厉害,怎么会反而不咬了呢?再一琢磨,道理在句外,因为不是虱子们发了什么善心,而是身体一旦被咬惯了,会产生非比寻常的忍耐能力。不过,这句俗话用在名人故居被拆这里似乎不然。在本人,每出现一起,无论发生在哪里,都先有心中一凛之感,进而有说话的冲动,虽然已经说了不少甚至太多,好像什么都说过了。

对李万春故居被拆这件事,稍稍回顾一下,就能令人生出诸多不解。2012年4月25日的《新京报》有一篇相关报道,主题是“康有为故居将原址保留”,副题是“市文物局督察开发区域内文保情况;‘大吉片’开发商:李万春故居等5处文物也将原址保护”。讲的是北京市文物监察执法队对位于该片开发区内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如何进行专项执法督察。在这次督察中,除了明确“开发”涉及的康有为故居将“原址保护”之外,还明确包括李万春故居在内的另外5处不可移动文物,均“将得到原址保留”。尽管督察已经发现,李万春故居中门楼戗檐的砖雕已被撬走,院内过道部分砖雕也被人毁坏、偷走,但还算有亡羊补牢之举,那就是在故居的墙上贴上了“重点文物,严禁烟火,请勿靠近”字样的标语。而当时的开发商是否信誓旦旦我不知道,报道反正说他们表示,未来的李万春故居腾退之后,原址保留,其西南将建绿地。如今两年不到,李万春故居已经片瓦不存,成了建筑工地,没有了未来……气到头上,想先提一个问题:某些国人说话,何时才能与放屁区别开来呢?

我们这个时代在大讲文化,而文化名人无疑正是文化最闪光的体现者,而名人故居作为载体,等同于物化了的文化。一个极为浅显的道理是,名人故居以其不可再生的属性,一次破坏便无异于永久性的毁灭。舒乙先生十年前就在全国政协大会上呼吁保护文化名人故居,“希望能够得到城市发展决策人的重视”,使之“成为和平竞赛取胜的最后王牌”。在他看来,“一个城市最后取胜的武器并非靠经济,最后取胜的一定是靠那些只属于你一家独有的东西,就是文化,那就是看你到底拥有多少历史文化景点,多者胜,而少者败”。可惜,十年过去了,“文化决定发展后劲”也被大家挂在嘴边上了,但不少“城市发展决策人”对名人故居不但不够重视,从结果看反而更像藐视。

对诸如名人故居一类的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从中央到地方,如何保护的各种条例法规估计恐怕早就汗牛充栋,但在现实面前,往往却都沦为废纸一叠。这个悖论解决不了,名人故居的厄运就看不到尽头。当年,李万春故居等将“原址保留”,何其言之凿凿?弹指间它就遭到了灭顶之灾,我们也有理由为另外几个捏把汗了。拙文见报之际,它们已经成了瓦砾也说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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