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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表扬戒烟何必写在文件里

2014-02-12 08:09 唐伟 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林雯晶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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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卫计委提出对主动戒烟并成功戒烟一年的职工给予奖励,引发舆论关注。针对公众普遍关注的“如何实施奖励、钱从哪来、是不是变相发福利”等疑问,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规定中所指奖励为口头表扬,规定的落实主要依靠内部监督及职工的自愿、自主、自律。

面对外界的诸多质疑,国家卫计委能够直面回应,其态度值得肯定。口头表扬主动戒烟并成功戒烟一年的职工,也有其积极意义。这既表明对戒烟工作的重视,释放出从自我做起的信息,也可能达到舆论宣传的目的,为全民戒烟营造氛围。

问题是,既然是口头表扬,又何须写在文件里?国家卫计委是禁烟的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理应做戒烟的表率。作为一种强制性责任和职业性义务,何以还要给予奖励才能做到自律和自愿?更何况,奖励引导的方式有明显的弊端——本应是无条件的义务,有可能在这种“自利”的政策下,演变成为一种变相福利。这并非没有先例。比如公车补助对于公车的改革,实际结果就与预期效果大相径庭。

实际上,奖励主动戒烟者本身就不具备可操作性。规定只需作出“鼓励和帮助吸烟职工戒烟”的倡导性要求即可。(福建日报)

——四川·唐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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