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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行政执法权套上“金箍”

2014-02-11 11:06 李云 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林雯晶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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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广东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规定,行政执法人员将告别“一考定终身”,改为5年一考。《办法》规定,粗暴、野蛮执法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行政执法资格。

广东这个新办法的出台,有助于遏制一些地方行政执法人员素质不高、执法随意性较大的现象,对规范行政执法、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积极意义。相关办法提高了对行政执法人员素质的要求,是畅通执法队伍出口的制度设计。一方面,让他们在知识层面上有危机感,可督促他们与时俱进,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加强对法律等新知识的学习,以避免光凭老经验执法;另一方面,让他们在执法过程中提升法治意识和责任感,养成文明执法、人性化执法的习惯,轻易不敢逾越雷池。

从全国范围看,行政执法将逐步进入实质性的持证上岗阶段。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袁曙宏指出,我国将全面清理行政执法人员,严禁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人员执法,将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的合同工、临时工调离执法岗位。当然,这需要一个时间过程。而规范行政执法,从打破执法人员“终身制”开始,从严格持证上岗做起,无疑是一个不错的选择。(福建日报)

——安徽·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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