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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打击卖淫嫖娼幕后的哪些“保护伞”

2014-02-11 11:01 殷建光 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林锦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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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今日通报,针对曝光东莞卖淫嫖娼问题,公安部昨天即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坚决整治、从严查处,严肃追究当地公安机关领导责任,坚决打击卖淫嫖娼活动的组织者、经营者及幕后“保护伞”。目前,公安部已派出督导组赶赴广东。(2月10日《京华时报》)

央视曝光、东莞扫黄、广东专项行动、公安部专题会议,这次扫黄是动真格的,动硬的,动狠的了。这我们当然欢迎。2014年是我们全面深化改革的起始年,我们应该为改革打造文明环境,这点不容置疑。

为此,公安部明确提出要坚决打击卖淫嫖娼幕后“保护伞”。那么,这些“保护伞”都是谁呢?笔者认为,有三类“保护伞”需要我们坚决打击。

一是某些思想意识的“保护伞”。自央视曝光东莞卖淫嫖娼事件以来,网络上出现了一些杂音,折射出当代人心中的思想意,这必须引起我们警醒。思想意识上的“保护伞”不除,恐怕即使被打压,卖淫嫖娼的风头还会死灰复燃。昨天,新华网发表网评称,要重拳清扫某些人思想上的“黄流”。可谓一针见血。我们当前的全面深化改革,正是要明确核心价值观,抵制畸形思想意识的侵袭,坚守中国精神。

二是某些官场上的“保护伞”。记者举报没人理,警察不闻不问,这里面肯定有权力的干预。这就必须被深入挖掘,一方面要坚决砸断其背后的利益链条;另一方面,更要追究具体的责任人的责任。身为国家公职人员,该对社会文明秩序负有担当,不能渎职,更不能用权力换取私利。

三是某些制度机制上“保护伞”。很显然,卖淫嫖娼在东莞能够存在这么长的时间,“久治不愈”肯定不是偶然现象。这折射出制度机制的缺漏。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我们是绝不允许这种现象存在的。然而,它还是在东莞泛滥成灾,监督不严格,尤其是娱乐文化制度机制的不完善,很可能悄然充当了这层“保护伞”,成了默许“黄毒”滋生的外部条件,这层“保护伞”必须被打掉。

不论这些“保护伞”的刻意、无意,它们都在客观上纵容了东莞的卖淫嫖娼的泛滥。我们必须对此进行彻底打击,从思想上进行洗涤,从行为上进行追查,从法律上进行追究。只有打掉所有的“保护伞”,卖淫嫖娼才不会再在东莞死灰复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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