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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戒烟岂能让民众买单?

2014-02-10 07:11 郭元鹏 来源:长江日报责任编辑:林锦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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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主动戒烟并成功戒烟一年的职工给予奖励”,这是国家卫生计生委7日公布的针对委内所有干部职工的戒烟新规,该规定已开始实施。《规定》警告说:将定期通报职工吸烟情况,司局一年内发现超过3人次在办公大楼内吸烟或摆放烟缸烟具,取消当年该司局主要负责同志评选优秀公务员资格。(2月8日《新京报》)

卫生计生委将这项规定称之为“有奖戒烟”,按说在吸烟危害健康日益受到人们关注的今天,作为一家单位提出这样的措施,是积极作为的,也是有导向意义的。但是,我们要结合环境看问题,如果放到10年前没问题,放到现在就是不合适的。

为什么要这样说呢?这是因为我们国家已经出台了严格的禁烟规定,在公共场所要绝对禁烟,尤其是规定了所有的党员干部、公务人员要绝对做到。而且,此次规定的还很详细,机关办公室、过道等地方要做到100%禁烟。卫生计生委当然是这个禁令中所包含的党政机关、公共场所,卫生计生委的干部职工当然是这个禁令中所指的党员干部、公务人员。换言之,不在这些地方抽烟是卫生计生委工作人员必须做到的,如果不做到是要受到处罚的。那么,既然禁烟是底线,何来奖励之说?

更何况,奖励的资金从哪里出?戒烟虽然造福的是社会,但是造福的更是自己,应该是为了自己的身体健康,为了自己的身体健康戒烟,让谁买单?卫生计生委的财源并不属于自己,而是全体人民的。上班领了俸禄,纠正陋习的戒烟也要人民买单?取消公车就给车补,取消吃喝就给餐补,戒烟了也要给补贴?别把老百姓的钱当成了自己的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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