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西岸时评>民生巷议> 正文

陋习不应传承

2014-02-07 06:57 戴先任 来源:人民日报责任编辑:林锦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因“除夕不能回娘家”的陋习,家住山西晋中的詹女士只好带着孩子在宾馆过除夕。一些过年老习俗不但没能增加年味儿,反给很多人带来了烦恼。

春节植根于农耕社会,许多传统习惯早已与当今社会和时代格格不入。但像“除夕不能回娘家”这种陈规陋习并不是那么容易根除。在无比注重传统习俗的春节期间,不仅封建社会的陈规陋习被当成春节传统文化的一部分予以“传承”,甚至一些新陋习和不良风气也很难根除。比如节后仍放“开门炮”,让各地消防苦不堪言;比如三五成群赌博成风,春节过后负债累累;比如满天飞来飞去的红包,成了“恐归族”最大的心病。陋习成了佳节的一部分,令人扼腕,倘若因此伤害了亲人情感,妨害了公共安全,更是得不偿失。

春节是最具亲情内涵和传统魅力的节日,但决不能是陈规陋习的避风港。无论怎样的风土民情、文化传统,无论怎样的过节方式、娱乐消遣,都应当与时代节拍相合,与法治理念相符。在陈规陋习中抱残守缺,在不良风气中沉沦堕落,必然污浊了祥和欢乐的过年气氛,理当进行疏导整治。春节照见了人性之恶与传统之陋,我们不妨也借助春节时机移风易俗,对这些陋习进行“清理”。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