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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拿医患矛盾为打人者开脱

2014-02-07 06:45 傅达林 来源:京华时报责任编辑:林锦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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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照法治的标准,无论医患纠纷本身谁对谁错,任何一方采取暴力手段都应受到处罚,受到社会的严厉谴责。这是法律的底线,也是道德的常识,更是检讨医患关系的起点。

春节假期本是温馨的日子,深圳一患儿父亲却因不满诊断结果,数次掌掴儿童医院一急诊医生,最终获行政拘留3天的处罚。这一次,网络舆论一边倒地站在了医生一方,纷纷斥责患儿家长的无知、蛮横与嚣张。

事件中的两人既无深仇大恨,也未造成患儿的严重后果,患者家属如果不信任医生的诊治方案,可另寻高明,犯不着上演全武行。深究这一个案的行为动机,可能与当事人性格有关,也可能与社会上传递的情绪有关。以往诸多医患纠纷个案中所弥散的不信任心理,所渲染的弱者无敌的非理性情绪,或许都可作为此类暴力的注脚。

打人事件的是非曲直不难判断。说到底,这只是一起非法伤人案件,需要的是严格执法。此时此刻,任何拿医患矛盾说事为暴力开脱,都背离了矫正医患关系的正途。医患关系当然需要作普遍性的检讨,但不是建立在如这次的个案之上。任何普遍性因素的挖掘,都必须首先正视个案的特殊事实,就事论事地进行公允评判。如果面对个案,总是先入为主地予以价值判断,并预设强者弱者,得出的结论难免失真,并可能起到不好的渲染效应。

一直以来,由于在心理上预设了患者弱势、医方强势的地位,使得类似暴力事件中,有时忽略了对弱者暴力手段的谴责与追究。这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弱者有理、暴力无罪的错误印象,极易助长私力救济中暴力因素的增长。

其实,无论是无知、担忧还是焦虑,都不是怂恿违法侵权的理由。遵照法治的标准,无论医患纠纷本身谁对谁错,任何一方采取暴力手段都应受到处罚,受到社会的严厉谴责。这是法律的底线,也是道德的常识,更是检讨医患关系的起点。

本报特约评论员 傅达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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