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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戒“老赖”须各部门合力亮剑

2014-01-20 08:00 马钰朋 来源:广州日报责任编辑:林锦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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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日,最高法、公安部、银监会、民航局、中国铁路总公司等8部门共同签署《“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该备忘录称,凡在最高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所有的失信被执行人,以及被法院发出限制高消费令的其他被执行人,将受到信用惩戒。被惩戒对象将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1月17日《新京报》)

近年来,不仅欠债不还的老赖越聚越多,而且他们在“用别人的钱,过逍遥日子”的路上越走越远。老赖的失信行为,不仅严重破坏道德准则、公序良俗、诚信氛围,也是在挑战法律的权威、司法判决的执行力,更对市场经济秩序构成了严重破坏。而且,失信行为长期存在不受约束,那么必然是对守信行为的不公平,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是破窗效应,还是劣币驱逐良币等负面影响都将出现。因此说,严惩严防老赖势在必行。

近些年,针对老赖,司法机关作出了很多努力,也出台了一系列办法惩罚老赖。虽然这些举措对惩治老赖发挥了巨大的威慑力并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很好的效果。但也应该看到,限制老赖的高消费不是司法机关一个部门的能力就能办到的,对老赖进行曝光也只是惩治的第一步,真正形成对老赖的围堵局面,需要借助更多部门、全社会的力量通力合作。

老赖现象的存在,不只是法律的问题,还是一个综合的社会问题。对此,防控老赖也需要依托法律破题,然后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手段,各执法领域的管理部门纷纷亮剑,才能让老赖寸步难行。要避免司法机关单打独斗的局面、借助其他部门的能量形成惩戒老赖的合力,为老赖编织一张恢恢法网,以实现整个经济社会诚信氛围的提升。

(马钰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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