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士拨打导报热线968801:厦门前埔东路岭兜一里公交站点后面有一部“僵尸车”,停了大半年时间了,占用人行道,还有碍观瞻,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处理一下。(1月16日《海峡导报》) 停车难已成为城市管理中的一块“心病”,而“僵尸车”的“横行霸道”更如“伤口撒盐”,不仅占据了极为有限的公共资源,而且或“缺胳膊少腿”停躺小区、或“蓬头垢面”驻守马路也有碍市容观瞻,成为城市的新垃圾。 这个问题媒体已经一再报道,导报的评论版面一年多前也曾经就此发表文章向相关部门喊话;去年8月,厦门市人大常委会也曾经对这个问题进行讨论,并审议相关草案。 但从现在的情况看,并不是太乐观。 这辆车决不是自己一辆在厦门“僵尸”。单单海峡导报的报道,随便就可以找出几起,一周前的《“僵尸车”停在路边好几年》,那是在金尚路禹洲花园路段;去年11月8日的《“僵尸车”停太久 连车位都长草了》,那是在万寿旧货市场旁;去年10月16日的《“僵尸车”停人行道上》,那是在仙岳路湖边站路段…… “僵尸车”之所以长期无人问津,这中间既有车主买车后不常使用或不愿使用而趴窝不动的,也有车辆接近或已报废但车主不愿处置而一弃了之的,还有个别车主由于失踪、判刑入狱等原因无法联系的,更“暗藏”有失窃或犯罪分子作案后遗弃的车辆。因此,对“僵尸车”处理不当,不但影响城市形象和交通,还可能滋生或掩盖各种隐患。 所以,即使法律上对“僵尸车”的规定未必面面俱到,日常监管也不能“僵化”。交警、城管、小区物业等要各司其职,严把关口,在“权随事设、责随事定、人随事走”中让“僵尸车”无处遁形。 其实只要重视,尽管“僵尸车”问题突出,但解决它决不是难以登天。一句话,我们不怕车辆“僵尸”,就怕监管在问题面前也“僵”掉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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