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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欠薪不妨推广“工资保证金”

2014-01-10 07:25 连海平 来源:广州日报责任编辑:林锦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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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为防止建筑行业欠薪现象,广州从2009年起建立了建筑行业的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按工程合同造价的2%抽取,工程结项后再由监管部门解冻。目前该制度覆盖率在90%以上。有关方面人士说,“目前总计10亿元的工资保证金还没有动用过一分”。

10亿元“工资保证金”分文未动,可以理解为制度起到了正面作用,遏制住了建筑行业的欠薪现象。谁都知道,建筑行业是欠薪的“重灾区”——工程层层转包,农民工处于“工程金字塔”的底层,一旦承包商、包工头出现资金困难或携款逃跑,农民工就容易被拖欠工资。广州也不例外,在“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未建立的2009年之前,发生在建筑施工行业的欠薪案件占广州每年欠薪案的45%左右。

工资保证金制度,对工程承包方是一种“紧箍咒”,万一发生拖欠建筑工人工资现象,保证金可能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老板不能不掂量一下,因小失大是否值得;对施工工人来说,它是一种临时救济,万一被老板欠薪,多少可以从保证金中要一点回来。暂置制度的合法性不论,至少它是有用的,效用是值得肯定的。

“目前总计10亿元的工资保证金还没有动用过一分”是否说明广州的建筑业已实现“零欠薪”?我看未必。还有一种可能,即使发生欠薪现象,被欠薪的建筑工人也未必知道原来还有这条“通道”。从坐实制度角度,有两个方向可供努力,一是提高制度的覆盖率,90%的成绩不错,但仍有10%的努力空间;二是提高制度认知程度,对象是一线建筑工人,让他们知道万一发生欠薪现象,还有最后一道“制度补丁”。

既然,建筑行业的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在防止欠薪上行之有效,其他容易发生欠薪的行业是否可以效仿?譬如饮食行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都是“欠薪大户”,可以考虑出台保证金制度。事实上,也有一些地方将此制度拓展开来。譬如浙江义乌市针对租用场地经营企业常常出现欠薪现象,于2011年8月出台《义乌市租用场地经营企业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暂行办法》。通过两年多的实践,取得一定的效果,欠薪现象有所下降。

(连海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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