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辄就以“禁令”应对社会问题不一定好使,特别是对群众喜闻乐见而又无伤大雅的事情来说,更是宜疏不宜堵 1月6日,国务院发布通知,调整上海自贸区内相关行政法规和行政审批或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目录。其中明确规定,允许外资企业从事游戏游艺设备的生产和销售。这意味着我国长达13年的游戏机禁售规定正式解除。 可以说,绝大多数国人都或直接或间接地接触过游戏机。所以这条新闻一出,就迅速引起网民的热议。但也有相当一部分人疑惑:我玩得好好的,怎么没听说还有这个禁令?这样的疑问,让这条禁令有些尴尬,而现实情况对“禁令”来说也是无情的——这13年来,我国经济持续发展,老百姓收入水平不断提高,曾经“高大上”的游戏机已经走进越来越多的普通家庭,游戏机这种娱乐形式也渐渐从小众爱好成为大众话题。 在这样的现实情况下,游戏机禁令已经出台13年之久和老百姓的直观感受的确大相径庭。而这种形同虚设的“禁令”与政策,其实远不止体现在游戏机身上,那么这里面有没有可资其他政府部门吸取的启示和教训呢? 首先,游戏机禁令之所以陷入这样尴尬的境地,是因为其初衷就是值得商榷的。2000年,有关部门为了防止青少年沉迷游戏,出台了这项禁令。当时,游戏机被一些学校和家长视为“洪水猛兽”,所以对其实施制裁似乎理所应当。但我们知道,沉迷游戏不仅因为游戏机本身确有一定魔力,更因为当时教育教学方法同质化严重,缺乏对学生的吸引力,说到底是“素质教育”的裹足不前。而抛开这些老大难问题不管,只对游戏机下手,这多少有些“拣软柿子捏”,不得不让人怀疑“禁令”本身就是一个避重就轻的产物。政策的设计初衷就有问题,怎能成为一项好政策? 其次,游戏机禁令没有“存在感”,是因为制定禁令的人在推出之后就再也没关注过它。禁令推出之后的几年里,虽然街边的游戏厅难觅影踪,但曾经的“街霸”们开始用起电脑,网络游戏异军突起。在新的形势下,被治理的主体“借尸还魂”,而禁令本身却一直尸位素餐,原地踏步。一项不随着形势发展而适时做出应有调整的政策,怎能保证其效力? 再次,“禁令”坚持了13年,执行和监督却没有持续。禁令出台后,游戏机的确从一些商场里下架了,但是这并不影响地下销售的火爆。照理说,既然是为了保护青少年而出台禁令,就应该“眼里揉不得沙子”,对于地下销售,联合有关部门打击非法走私盗版肯定不是难事。但游戏机禁令却在这13年里“顾影自怜”,不仅一点没有禁令该有的“架子”,反而放任“水货”在自己眼皮底下形成产业链,从地下转为半地下,甚至登堂入室。禁令出台后,执行跟不上甚至没有执行,怎能不丧失其权威和尊严? 由此看来,这样一条禁令,不仅没起到应有的作用,反而间接导致了非法走私行为带来的利税损失。在这13年里,电子游戏也早已成为朝阳产业,甚至被一些人定义为“第九艺术”,不得不说“禁令”对我国电子游戏领域的发展也造成了负面影响。 究其原因,虽然良药苦口利于病,但动辄就佐以“禁令”这样的猛药对一些社会问题却不一定好使,特别是对群众喜闻乐见而又无伤大雅的事情来说,更是宜疏不宜堵。而“游戏机禁令”中体现的,正是有关部门懒得疏导,出台禁令后又懒得审时度势进行调整,以及懒于监督和执行。这种“一禁了之”的懒政思维,在当时虽然省事了,但造成的损失却再也没有人为之承担相应的责任。值得警惕的是,这种损人不利己的现象在生活中并不鲜见。 回到游戏机本身,如今禁令解除,那么防止青少年沉迷其中就不再是问题了吗?当然不。所以,对经营者的监管不容放松,效仿国外对游戏内容进行分级也是有必要的。“一禁了之”之后会不会又“一放了之”,我们拭目以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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