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交通违法“随手拍”参与者的积极性,对举报有效的市民采取每起5元至10元的适当奖励,以发动市民积极参与交通违法的整治和改善。据悉,这是全国首创。(1月6日《海峡导报》) 厦门110将首批招募110名“拍客”拍交通违法取证。为此,我们感到欣喜。喜的是,“拍客”拍违停,一方面弥补了警方警力不足的缺陷,另一方面让市民参与“110随手拍”,提高了市民整治交通违法的积极性,相信群众,依靠群众,走好群众路线,群防群治,可以说对交通违法行为是一个有效的重大打击。 但是,“拍客”是把双刃剑。我们在为此举点赞的同时,也应考虑到背后的忧虑。 首先,谁来监督“110随手拍”?“拍客”行为又会不会侵犯个人隐私?最近,某公路监控流出的“摸奶照”轰动全国,“随手拍”同样也可能侵犯市民的隐私权。如果“拍客”不懂得尊重违法者的合法权利,酿成官司,这对热心参与交通维护的市民,以及110而言,都是得不偿失的。 其次,举报有效,则每人可获“5元至10元的适当奖励”。那么,奖励“拍客”的钱从哪里来?是警方自掏腰包?还是用纳税人的钱?如果是后者,那这笔钱“师出有名”吗?经过法定程序批准了吗?当前,政府部门积极推行阳光财政,为反腐倡廉,提倡厉行节约。这一项支出,也应该主动接受市民的监督。 最后,110名“拍客”人数太少了。在全市的22条道路上,“拍客”的拍照可当证据,那么,在其他道路上呢?或者其他市民排下的照片呢?城市道路越来越多,上路的车辆也越来越多,私人手机照相不用培训,就可拍好违章细节。维护交通秩序,怎能局限于“拍客”行为,又怎能局限于那110名“拍客”所参与监督的22条道路呢? “拍客”拍违停,警方有奖励,这事儿能办好吗?能持久吗?要让市民的幸福多一点,忧虑少一点,110和“110随手拍”就绝不能知法犯法,走违法的路,而一定要随时随地依法办事。 |
相关阅读:
- [ 01-07]“东南网-海峡导报”时代,我们准备好了吗?
- [ 01-06]陕西蒲城大巴爆炸致3死24伤 距车站二三百米
- [ 12-31]姑娘,您考虑过购物车的感受吗?
- [ 12-20]高校女神学霸分布图走红 高校美女校花排行PK
- [ 12-19]齐鲁拍客向省政协提建议 山东设"省市直辖村"
- [ 12-18]齐鲁拍客王和新向省政协建议对离任村干部进行经济审计
- [ 12-12]山东个体运输户在河北出车祸 被索13万施救费
- [ 11-29]袁成杰穿迷彩西装亮相 被调侃:像二维码(图)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大中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