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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给“恶意扰民”上一个法律紧箍咒

2014-01-02 15:57 堂吉伟德 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林雯晶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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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的邻居,每晚11点多还在洗衣服、嬉闹,第二天一早5点多又继续闹腾,你还好吗?如果你是年过七旬、患有高血压的老人,与喧哗的集体宿舍相邻而居,你会有什么样的感受?住在莲花流芳里54号的两位七旬老人,夜夜遭受邻居——“黄鹤天厨”餐厅的几名员工噪音骚扰,焦躁失眠,“度夜如年”。(12月31日《海峡导报》)

邻居“噪音扰民”,无论是找社区,找居委会,找物业,找老板,还是最后求助于警方,不但没能达到预期的目的,反而导致对方变本加厉,及至有故意报复之嫌。在这种情况下,相应的干预措施,恐怕不能立足于普通的道德范畴,而应从法律的层面入手,给“恶意扰民”者好好上一课,才能让老人获得应有的安静环境。

之前的干预之所以无效,很大程序在于“立意太善”导致的“行为走偏”,估计大多数部门都将这种“扰民之事”,作为普通的道德问题,本着“息事宁人”的出发点,“只教育不处理”的结果,便是干预无效,不但没有很好的解决问题,反倒进一步激发了矛盾。在这种情况下,无论解决问题的出发点,还是具体的方式方法,都存在很多值得反思之处。

当然,我们可以鼓励老人走法律维权之路,比如一纸诉状投之于法院,但若是依然延续息事宁人的思维,恐怕又将是一番折腾。维权的成本太高,必然让“扰民者”更加无所顾忌。这次的主角是一个与人为善的老人,但假若是一个血气方刚的壮汉,若是发生了冲突与对抗,到时是否单纯指责他缺乏理性,少了一些法律意识呢?

当给“恶意扰民”上一个法律紧箍咒,这是对老人的负责,更是对相关执法部门的一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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