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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运收20%退票费有违契约精神

2013-12-09 10:12  邓子庆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锦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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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2014年春运还有不到40天,铁路春运售票工作即将开始。据铁路总公司运输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为避免在春运期间出现大量退票,旅客改签车票后日期在1月16日至2月24日期间的,退票收取20%退票费。(12月8日,人民网)

一年一度的春运眼看又要上演一场抢票大战。客观上,近些年来,铁老大在解决“一票难求”问题上做出了不少努力。例如今年,铁路总公司针对农民工一是提前发票,二是降低门槛,在自动售票机中增设学生票,等等,这些新举措都是进步之举。然而,在进步中,笔者也看到了“倒退”,例如,春运期间一律收取20%退票费。

众所周知,2011年9月25日,铁道部正式调整新的退票费标准,即退票费由原来按每张车票面额的20%计收下调为按5%计收。这是铁道部自1997年开始收取火车票退票费以来,首次对退票费进行重大改革。今年9月1日起,铁路部门再次调整火车票退票办法,实行火车票梯次退票方案,即票面乘车站开车前48小时以上的,退票时收取票价5%的退票费;开车前24小时以上、不足48小时的,退票时收取票价10%的退票费;开车前不足24小时的,退票时收取票价20%退票费。应该说,尽管梯次退票方案相对于之前一刀切的“5%退票费”增加了公众负担,但好歹有利运力资源的合理调节,故而也没引起多少争议。

眼下,铁路总公司将春运期间的退票费一律调整为20%,显然有悖契约精神。毕竟,梯次退票方案才施行3个多月,实施之初也并未交代春运期间“搞特殊”,如此变卦,很不严肃。更何况,退票费“回到从前”未必就能实现现铁路总公司所说的“使宝贵的运力资源得到最大限度利用”。

以2013年春运为例,仅北京地区,每日退票就超过5万张,退票时间集中于开车前24小时以内。但这显然不是退票费由之前的20%降为5%造成的——大量退票现象多年来就一直存在,春运期间购票旅客太多,基数大,退票量自然大。“退票时间集中于开车前24小时以内”更提醒我们,大部分退票者退票本就付出了20%的退票费,如今春运期间一刀切地实施20%退票费,只能是让更多的开车前24小时以上退票者受损。

再看远一点,早在2001年春运期间,铁道部曾将火车票退票费标准提高到50%;开车前6小时以前的则不予办理退票。但事实上,当年的大量退票现象、一票难求现象依然相当严重——退票也存在边际效应,一旦退票标准超越购票者的心理承受范围,很多人有可能直接弃票,让部分运力彻底浪费。

说到底,即使铁路公司认定“见票就买”现象浪费运力,但是,对其的“惩处”,不应由其他合情退票者分担。毕竟,每个乘客都可能遇到各种各样的原因退票,不合理惩处的普遍实施,实际上提高了所有乘客的成本,只是降低了营运者的管理成本而已。总之,春运期间,铁路总公司将“20%退票费”取代实施没几个月的梯次退票方案,不仅给人趁火打劫的感觉,更是有损政策的严肃性和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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