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今天,本报针对汽修店“霸占人行道”已连续报道7次。问题很严重,也很普遍,仅市民举报的“霸道”修车店,江汉区70余家,武昌区70余家,洪山区更是过百。 从利益相关方来说,“霸道”修车主要涉及三方: 经营者及修车工人以此求利。当然是生意越火越好,成本越低越好;不想花更多的钱租必需的修车店面,就必然挤占免费的道路,所以不少街道成了修车的露天车间。 需要修车的车主由此得便利。快修店多了,一是方便,二是便宜。小修小补,随到随办,时间与金钱比上4S店都节省不少,尤其庞大的的士司机群体会将快修作为首选。只要不是碰上修车质量不过关,或换件以次充好,他们不会介意霸道不霸道。 行人与周边居民因此受憋屈。有道难行,有窗难开,噪声不绝于耳,漆味连绵于嗅,想舒心地吃顿饭、睡个午觉都很难得。行人被“霸道”逼上车行道造成交通隐患,是一害;与快修店相邻的居民,终日不得安宁,降低宜居指数,是更大的受害人,他们才是对“霸道”修车意见最大的投诉者。 在这种利益关系中,政府理应成为公正的裁判员,不能容许一方利益实现在另一方利益的损害之上。“霸道”成灾,以至在中心城区酿成多个“重灾区”,很多市民的生活长期受到影响,说明裁判员缺位,更遑论裁判后的处罚、纠错机制。从城市治理层面,“霸道”有碍市容秩序,影响社会和谐文明,与城市追求方向背道而驰,这也是政府部门不能不考虑的问题。 像武汉这样的大城市,车多、路不够用是现实。车多不是坏事,不能提供相应的修车服务,则证明城市治理思维的老化与惰性,同时也显示出城市持续发展的活力不够。一个车辆保有量几近“汽车时代”的城市,如果只能以“霸道”修车因应维修需求,显然不行。 治理“霸道”修车,职能部门缺位的问题似乎不难解决。没有办证的强制办证,在修车辆占道交警可以“贴条”处罚,修车主管单位还可经常上门督查,但很可能流于治标不治本。在“快修”有刚性需求、有钱可赚的条件下,修车店老板就有动力有心机与管理打游击:你来我往,神出鬼没,老虎也有打盹的时候,总不能摄像机24小时对准修车店。 在媒体报道的推动下,交警开始“贴条”,有关部门也承诺尽快落实依法办证,严格实施日常监管。“管”的一面起作用,“管”的效果当然也可期待。可过去也不乏教训与警醒:对问题与乱象不作深入的探讨与研究,运动式、激情式的整治,或许能立竿见影收获一时之效,但与民意追求的局面往往相距甚远。 治理“霸道”修车,严管之外,思路可以拓宽一些。站在城市发展及行业布局的高度,尽量减少修车业态与相关行人、周边居民的利益冲突,是可以考虑、可以做到的。比如提高修车资质增加厂店面积,远离中心城区设立“汽修工业园”等等。这样,就不会是一时兴起,为整治而整治,而是为一个现代中心城市应有的功能、活力、人居环境而创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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