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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街头摆摊是残疾人就业的一道警钟

2013-11-29 11:41 玫昆仑 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林雯晶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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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载,厦大博士“沦落”到福州街头摆摊了。这个消息在网上迅速引发关注并持续发酵,而身处焦点的主角——厦大博士生小黄却说,他并不是真的想靠摆摊过日子,而是以此表达自己的诉求,希望用人单位平等对待残疾人,不要歧视弱势群体。(见11月26日《厦门晚报》)

驼背博士“沦落”到街头摆摊,只为表达诉求,希望用人单位对残障人多份宽容与关爱。这无疑是残疾人就业的一道警钟。

劳动权是人类生存最基本的权利。残疾人与健康人一样,享有法律赋予的平等就业权。残疾人属于特别困难的弱势群体,需要政府和社会的扶持与救助。然而,现实是,歧视残疾人就业的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北大女博士郭晖被人们称为张海迪式的人物,可是在就业路上却困难重重;还有盲女播音员董丽娜两次报名参加播音专业自考被拒。连残疾人学习的机会都不给,很难期盼能给残疾人就业机会。其背后,无疑暴露出根深蒂固的歧视意识。

须知,安置残疾人就业其实最终是个多赢的局面,不仅可降低企业成本,为企业创造效益,提升企业形象;而且能减轻社会负担,增加残疾人家庭收入,改善他们的生活质量。何况,建设文明和谐的社会,离不开残疾人的参与。作为用人单位如企业,就应该为残疾人就业提供帮助与支持。这既是法定责任,也是良心义务。

虽说对未按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企事业用人单位,要征收残疾人劳动就业保障金。这不是目的,主要是为了促进更多用人单位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机会。但为了防止有些用人单位宁缴“残保金”,也不愿安排残疾人就业,还需要常敲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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