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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下达创收指标何以屡禁屡犯

2013-11-27 08:30 练洪洋 来源:广州日报责任编辑:林雯晶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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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顺医疗机制必须与强化政府在公立医院中的责任一起求解,方可取得实质性进展。

国家卫计委副主任、国务院医改办主任孙志刚近日就深入推进医改工作答记者问。孙志刚指出,要深化人事制度、分配制度改革。医院不能将创收指标层层分解到医生头上。

谁都知道,医院把创收指标层层分解到科室甚至医生头上是时下的潜规则,在一些医院中暗行。将医院收入、医生收入与医生的职业行为捆绑起来,让掉进钱眼里的医生主动、积极配合医院的创收计划,对医院来说倒是既得利又省事,对医务工作者与患者来说,却是一杯五味杂陈的浊酒。

医生为患者提供的医疗服务应基于病情与技术的需要,也就是所谓的“对症下药”,不足与过度都是失当的,医技所限无可奈何,人为故意造成不可原谅。当医生“情为钱所系”,医疗服务的异化就不可避免。“看病”成了“看钱”,对患者来说就是一场灾难,“大处方”、“大检查”不仅加重了患者的费用负担,加剧“看病贵”、“看病难”,也有可能损害患者的健康。譬如滥开、滥用抗生素,造成患者对该药产生“耐药性”,最后导致“无药可治”。

医者父母心。对于那些真正有“父母心”的医务工作者来说,背离技术规范、医学伦理,把患者当作“待宰羔羊”往死里宰,也是一种令人备受煎熬的“职业耻辱”。数年前,广州一名民营医院医生在一个月内三次辞职,引起业界关注,其原因有二:难以承担院长下达的“创收指标”压力、面对贫苦患者自己的良心受到谴责。当医患关系蜕变为一种赤裸裸的经济关系,也就沦为一种“危险关系”——一旦治疗效果不理想或发生医疗意外,个别失去理性的患者或家属就容易将怒气撒在医生身上,招致医患冲突。最近几起针对医生的恶性事件,或多或少都与此有关。

医院下达创收指标,危害早已显现,亦为管理部门视为大患。2004年,当时的卫生部就出台文件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和科室不准实行药品、仪器检查、化验检查以及其他医学检查等提成办法;2009年初又发通报重申:严禁全国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向科室下达创收指标,严禁将医务人员收入与科室经济收入直接挂钩。屈指算来,禁止医院下达创收指标已近十年,结果却是屡禁屡犯,“老病”复发,说明此病绝非一方禁令可治。

看起来,医院向科室、医生下达创收指标是内部激励、考核机制出了偏差,或者还有一个“医药倒挂”问题——护理、诊疗服务的费用与成本并不成比例,甚至出现“倒挂”,医院、医生不得不“以查养医”、“以药养医”,但必须指出的是,这些都不是深层原因,根子在于公共财政投入不足,导致公立医疗机构在市场化、商业化的路上滑得太远。如果医疗机构仍处于在商言商的状态,不在病人身上赚钱,到哪里找钱过日子?哪怕禁止下达创收任务,医院还是能找到别的替代办法。就像取消药品加成,转而提高服务收费,如若没有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对患者来说,意义不大。是故,理顺医疗机制必须与强化政府在公立医院中的责任一起求解,方可取得实质性进展。否则,再过若干年,禁令还得重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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