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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遭遇“狼太婆”,依法处理不可含糊

2013-11-22 08:09 薛文超 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林锦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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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个老太摔倒了,这次倒霉的是三个孩子。据报道,今年6月,住四川达州市达川区正南花园的江先生的儿子和另两个小朋友在楼下玩耍时看见一太婆摔倒便上前去扶,不料太婆起身后却说是3个孩子打闹将自己撞倒的,赖上了家长。近日,太婆痊愈后甚至住到了江先生家中,要求赔偿医药费。经过司法所调解,最终三名家长无奈与太婆家人达成口头协议,同意赔偿太婆一部分医药费用。而据该太婆的儿媳称,老人是洗澡时摔倒的。(11月21日,南都网)

从记者的报道的内容来看,这次遇到的又是一个赖上救助者的“狼太婆”。老太太的种种行为十分可疑,先是无故到一个距离很远的小区倒垃圾,“被撞”后匆匆离开的同伴,以及对赔偿金额的“心满意足”,似乎都证明了这是场自导自演的“碰瓷”闹剧。老太儿媳的话更使人确信了这一点。

从南京“彭宇案”后,诸多因撞了老人被“要挟”的新闻层出不穷。以至于在“遇到老人摔倒,扶还是不扶”的问题上,几乎使全民陷入纠结和两难,并引发了关于公众道德与人性善恶的热烈讨论。事关孩子,兹事不小。事件的处理将不可避免地影响公众的行为选择和道德良知。因此,有关部门应当严格依法,明晰责任,在事实认定上重证据,不可为了所谓“化解矛盾”、“平息事态”而含糊了事。

法律不可缺位。只要依法明晰事实,分清责任并非难事。这样一起纠纷,侵权法及相关民事证据规则足以明晰问题。作为被侵权人,“被撞”的老太太负有证明三个是孩子是侵权人的举证责任,如果不能证明,则孩子的家长无需作为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孤证无法定案,如无相关视频资料、目击证人证言等旁证,即使老太哭天抢地、抵赖撒泼,证据不足,也无法认定赔偿责任。还值得注意的是,老太太为所要医药费而住到江先生家中的行为,有侵犯他人住宅权的嫌疑,或须承担行政乃至刑罚处罚。只要不被束之高阁,法律不是没办法治“狼太婆”。

在新闻配发的照片上,一个身穿校服带着红领巾的小男孩满脸委屈,不能不让围观者替这个孩子委屈。这样不明不白地遭遇“狼太婆”而被敲诈,这将给他们造成怎样的心理阴影。孩子的世界观尚未成形,毁掉了他们对善良的期许,就毁掉了社会的未来。因此,遭遇“狼太婆”绝非小事,必须依法处理,不可含糊。期待法律还孩子一个公正,还公众一个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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