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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婴复活 何其荒诞

2013-11-22 07:42 佘宗明 来源:长江日报责任编辑:林雯晶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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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婴复活”听起来惊悚,细看新闻才发现其中的悲凉。安徽一名刚出生的男婴,在被父母遗弃后,先被医院诊断为“死亡”,再被送到殡仪馆,火化之际,却奇迹般“复活”。

如此度尽劫波,真是悲情至极。患有先天性疾病,已属不幸。遭至亲遗弃,更是凄惨。而“被死亡”差点让他“抱屈夭折”。所幸在紧要关头,殡仪馆工作人员将他从“鬼门关”拽回来。

所谓“复活”,无关奇迹,因为男婴从头到尾都是“被死亡”。正因如此,人们才将矛头指向涉事医护人员。既然男婴活着,为什么会被诊断为“死亡”?

涉事医生辩解,男婴当时全身青紫,没了呼吸和心跳。言下之意,就是纯属无意。但判断新生儿是否死亡,需要多项指标交叉印证,不能贸然断定。据临床实践,婴儿假死情况并非孤例。仅凭“没气儿”就下结论,着实值得怀疑。就算错诊误断,但基于“人命关天”的伦理,医护人员也该为此担责,而不能以“非故意”为理由逃避。

后来涉事院方承认失误,主治医生和护工已遭处罚。安徽卫生厅表示,要严查误诊带来的恶性事件。只不过,严惩医护人员很难为此事画上圆满的句号,因为这依然无法回避“接下来怎么办”的难题。

“被遗弃”的男婴患了重症,且“治愈可能性不大”,所以父母选择放弃治疗。此后院方曾垫付医疗费用,但最终没有做到“不抛弃,不放弃”。而现在男婴经历“生死劫”后,父母仍坚持放弃,男婴何去何从依然没底。

父母“割舍骨肉”,只因不堪重荷。医院虽有救死扶伤的义务,但苛求无偿治疗,就属于道义绑架。要弥合二者能力不及所造成的“救济断裂”,除了指望制度救助与民间爱心,暂时没有更好的办法。从长远看,只有完善了公共救济体系,对“患者婴儿”的救助才能跳出对个体和医院的依赖。

而要避免类似荒诞剧的重演,首当其冲的是要把婴儿视为有尊严的人,而不是包袱。他们的生或死,都该以人性的尊严为底色,而不是“命若垃圾”的经济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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