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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违法,舆论别只狂欢不自省

2013-11-05 16:51 支振锋 来源:人民网责任编辑:林雯晶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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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运冠军孙杨日前驾车时,与公交发生剐蹭,交警认定公交负全责,但孙杨属无证驾驶,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款。孙杨事发后积极与交警配合处理事故,并在微博上公开表示歉意,也希望大家能给其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

此事曝光后,舆论界马上一片哗然、广泛质疑,但群情汹汹却也令人暗生疑窦。有报道开篇就是“孙杨又出事了”,幸灾乐祸之态溢于言表。更有报道罗列孙杨“七宗罪”,甚至有的还将矛头指向“环境”和“体制”。

“无证驾驶”是交通法规明文禁止的。公众人物不可免责,但其身份并非加重情节。他们应和普通公民一样,承担相应违法责任。诚然,因官员、名人、明星等公众人物所掌握的巨大社会资源和占据的社会地位,人们特别希望他们行止有度,成为社会榜样;加之,进入媒体时代以来,公众对公共人物的监督途径更为便捷。但公众人物也是人,不能强求他们一生都白璧无瑕。

舆论界的兴奋更值得分析。公众人物的负面新闻应是一个公共论坛,批评的刀子指向“环境”、“体制”或许深刻,但只有将解剖刀同时指向自身时,才能彰显出讨论的深度与成效。比如,无证驾驶是一种并不罕见的违法现象,甚至一些批评孙杨的人都可能有过类似行为。现实中这种“严于律人,宽以待己”的现象太常见了:官员早上还在主持反腐部署,下午就因贪腐落马;学者昨日还在痛骂权钱交易,明日就可能因课题、职称、学位点而蝇营狗苟、利益输送;记者左手撰文痛骂行贿受贿,右手却在撰写有偿新闻甚至捏造诽谤;民众一边痛骂不正之风,一边却为获取某些好处而托关系、走门子;凡此种种,不一而足。其实,对公众人物负面新闻的态度,体现的是自身眼界的高度和胸怀的广度。

在网络时代会有更多公众人物“丑行”被曝光,但如果舆论不能变成多元思考的论坛和自我反思的镜子,而只是汲汲于看热闹的围观,或止步于浅表指责、沉醉于舆论审判,甚至在内心窃将其视为自己不当行为的借口,那么我们就只能堕落为逐臭之夫,错过一面面正衣冠的“镜子”。

环球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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